论文信息“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究开发机构自主化进程的影响(以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为例)”,作者:HVCH Pham Tuan Huy,主修科技管理。1. 学生姓名:Pham Tuan Huy 2. 性别:男 3.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3日 4. 出生地:河内 5. 学生资格认定决定编号:2551/2007/QD-XHNV-KH&SĐH,日期:2007年11月2日,由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签发 6. 培训过程变更:无 7. 论文题目: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院所自主发展进程的影响(以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为例) 8. 专业:科技管理;课程代码:60 34 72 9. 导师:Pham Ngoc Thanh副教授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管理科学系副主任,河内。10. 论文研究成果概述:本论文研究了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院所自主化进程的影响。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已从纯粹的基础研究转向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其运营环境日益民主化和社会化。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院所,特别是技术开发机构的合同工数量不断增加。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院所已实现彻底的权力下放(第115/2005/ND-CP号法令),在组织、人员配备、财务、国际合作等方面享有高度自主权,包括作为企业开展业务或转型为科技企业的权利。除了上述积极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的自主化进程产生了负面影响。科技机构劳动制度的改革(第35/HDBT号法令第14条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第11条)旨在将科研人员的公务员制度转变为普通公务员制度,逐步构建科研劳动力市场。然而,迄今为止,这一目标尚未实现,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仍然存在两种人员构成:正式员工和合同工。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三类科研机构的自主权和自我责任程度并不完全相同,但已出台的政策并未明确界定各类机构的自主权范围,导致这些机构实际上受政策影响甚微。除上述正负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的自主权进程产生了间接影响。第35单位的业务范围过于广泛,侵占了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能,给这些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的财政自主权可能会产生外部影响,造成科研机构内部人员收入差距较大。总之,上述政策为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更好地开展科技活动创造了条件。然而,仅靠自主权是不够的。缺乏自主能力和精神是某些自主关系虽已在书面上得到确认(赋予权利),但尚未在实践中形成的原因。11. 实际应用:对已颁布的科技政策,特别是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的影响评估表明,为了创造条件使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能够行使自主权和自我责任,必须制定解决方案,以克服上述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科研机构在以下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确定任务和拓展业务职能的自主权;组织、合资企业和协会的自主权;财务自主权;银行信贷来源的自主权;劳动力自主权;国际合作自主权;以及建立评估权的自主权。因此,促进VAST框架下研发机构自主性的政策解决方案需要着重于建设自主能力和自主精神,从而真正赋予这些机构自主权。另一方面,提升VAST框架下研发机构的权利、能力和自主精神的政策解决方案不能各自为政,必须同步推进。12. 未来研究方向:未来需要继续推进的研究方向是:继续探讨构建新政策的论证,以在自主性和自我责任之间取得平衡,重点在于建设VAST框架下研发机构的自主能力,并同时培养其自主性和自主精神,最终将这些机构建设成为真正自主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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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姓名:PHAM Tuan Huy 2. 性别:男 3.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3日 4. 出生地:河内 5. 录取决定编号:2551/2007/QD-XHNV-KH&SDH,由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于2007年11月2日签发 6. 学业过程变更:无 7. 正式论文题目:“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自主性的影响(以第35/HDBT号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为例)” 8. 专业:科技管理。课程代码:60 34 72 9. 导师:副教授范玉清博士——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管理科学系副院长,河内。10. 论文研究成果概述:本论文研究了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自主性的影响。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已从纯粹的基础研究转向定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工作环境呈现民主化和社会化趋势。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合同工数量,尤其是在技术开发领域,正在增加。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已实行彻底的权力下放(第115/2005/ND-CP号法令),在组织、人事、财务、国际合作以及开展适当的商业活动(例如商业活动或转型为科技企业)等方面都享有高度自主权。除了上述积极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自主权产生了负面影响。第35/HDBT号法令第14条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第11条旨在促进科学技术院劳动力使用的创新。其本质在于将科研人员从公务员转变为正式员工,逐步发展科学劳动力市场。然而,迄今为止,这一目标尚未实现,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的科研机构仍然存在两种类型的员工:正式员工和长期合同工。越南科学技术院三类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和责任感尚未得到充分落实。但相关政策并未明确界定各类机构的自主权程度,导致基础研究机构受这些政策的影响较小。除了上述积极和消极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自主权产生了间接影响。第35号法令所涵盖的领域过于宽泛,侵犯了其他机构的职能,给这些机构的管理带来了困难。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财政自主权可能会产生间接影响,造成其工作人员收入差距显著。总之,这些政策为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科技活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但仅仅拥有自主权是不够的。能力不足和精神上的自主性缺失是导致某些关系自主权虽已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未能形成的原因。 11. 实际应用性(如有):对已颁布的关于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第35/HDBT号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对科技政策影响的评估表明:为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实施自主和自责政策创造条件,需要找到解决方案来克服这些政策在技术实施过程中对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负面影响,具体措施包括:自主决定和扩展职能;自主组织、合资企业;自筹资金、自主信贷银行、人员自主、国际合作自主、自我评估权。12. 进一步研究方向(如有):因此,促进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自主性的政策措施应侧重于能力建设和精神自主,从而赋予这些机构自主权。另一方面,提高越南科学技术院研发机构的权利、权力和精神自主性的政策措施不能单独、独立地进行,而必须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