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信息“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自主进程的影响(第 35/HDBT 号法令和第 115/2005/ND-CP 号法令案例研究)”由越南科学技术管理专业 HVCH Pham Tuan Huy 撰写。1. 学生姓名:Pham Tuan Huy 2. 性别:男 3.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3日 4. 出生地:河内 5. 学生认可决定编号:2551/2007/QD-XHNV-KH&SĐH,由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2007年11月2日做出 6. 培养过程变更:无。 7. 论文题目: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学院下属研发机构自主进程的影响。(以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为例)。 8. 专业:科学技术管理;编号:60 34 72。 9. 科研指导老师:Pham Ngoc Thanh 副教授;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管理科学学院副院长。10.论文成果概述:本论文研究了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自主化进程的影响。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已从单纯的基础研究转向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导向。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的运营环境已经民主化和社会化。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特别是技术开发机构群的合同工正在增加。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已经彻底权力下放(第 115/2005/ND-CP 号法令),并在组织、人员配备、财务、国际合作等方面被赋予高度自主权,包括作为企业开展业务或转变为科技企业的权利。除了上述积极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的自主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创新科技机构的劳动制度(第35/HDBT号法令第14条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第11条)。其本质是将科研人员的公务员制度改为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科研劳动力市场。但到目前为止,这一目标尚未实现,越南科学院下属研发机构仍然存在编制内同时存在常设编制和合同编制两种人员类型的情况。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三类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和自责程度并不完全相同,但出台的政策并未明确规定各类机构的自主权,导致这些政策对这些机构的影响基本较小。除了上述正面和负面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的自主权进程产生了一些外围影响。第35号单位的业务领域过于广泛,侵占了其他职能机构的业务,给这些机构的管理带来了困难。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的财务自主权可能会产生外部影响,导致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员工的收入差距较大。总之,上述政策为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更好地开展科技活动创造了条件。但仅有自主权是不够的。缺乏自主能力与精神,是导致一些自主关系虽然以书面形式确认(允许权利),但在实际中却未能形成的原因。11.实践应用性:对已颁布的科技政策,特别是第35/HDBT号议定和第115/2005/ND-CP号议定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的影响进行评估表明,为了给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行使自主权和自我负责创造条件,必须制定解决方案,克服上述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院下属研发机构在以下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确定任务与扩大业务职能的自主权;组织、合资企业和协会的自主权;财政的自主权;银行信贷来源的自主权;劳动力的自主权;国际合作的自主权;构建评估权的自主权。因此,促进VAST下研发机构自主权的政策方案需要注重自主能力建设和自主精神建设,从而为这些机构创造自主权。另一方面,提升VAST下研发机构权利、能力和自主精神的政策方案不能孤立地、独立地实施,而必须同步进行。1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未来需要继续研究的方向是:继续研究构建新政策的论据,在自主权和自我责任之间取得平衡,重点是建设VAST下研发机构的自主能力,并结合创造自主权和自主精神,将这些机构建设成真正自主的实体。
硕士论文信息
1. 姓名:PHAM Tuan Huy 2. 性别:男 3. 出生日期:1964 年 12 月 3 日 4. 出生地:河内 5. 录取决定号:2551/2007/QD-XHNV-KH&SDH,由河内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签发 6. 学业进程变动:无 7. 论文题目:《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技术学院研究与开发机构自主权的影响。(以 35/HDBT 号法令和 115/2005/ND-CP 号法令为依据的研究)》 8. 专业:科学技术管理。邮编:60 34 72 9. 指导老师:副教授范玉清博士 — 越南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管理科学学院副院长,河内 10. 论文研究结果摘要: 本论文研究了科技政策对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自主权的影响。 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已从纯基础研究转向定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工作环境正在民主化和社会化。 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合同工,特别是在技术开发方面正在增加。 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已彻底分散权力(第 115/2005/ND-CP 号法令),在组织、人事、财务、国际合作、包括经营权(如经营或转为科技企业)方面拥有高度自主权。除了上述积极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自主权产生了负面影响。科学院在劳动力使用方面进行了创新(第35/HDBT号法令第14条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第11条)。其本质是将科研工作者从公务员转变为正式员工,并逐步发展了科研劳动力市场。然而,迄今为止这一目标尚未实现,目前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工资单上仍然有两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合同制和长期合同制。越南科学院三个研发机构群体的自主权和自负盈亏权尚未完全落实。但政策出台时并未明确规定各群体的自主权程度,导致基础研究机构群体受这些政策的影响很小。除了上述正面和负面影响外,第35/HDBT号法令和第115/2005/ND-CP号法令也对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自主权产生了一些外围影响。第35号法令下属单位的管辖范围过于广泛,侵占了其他机构的服务,给这些机构的管理带来了困难。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财政自主权可能会产生一些外围影响,导致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较大。总之,这些政策为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更好地开展科技活动创造了条件。但仅有自主权是不够的。能力和精神上的自主权不足是导致一些关系上的自主权虽然以书面形式确认(为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无法形成的原因。 11. 实际适用性,如有:对已颁布的35/HDBT号和115/2005/ND-CP号法令对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的科技政策影响进行评估表明:为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履行自主权和自负盈亏政策创造条件就是为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在技术过程中克服这些负面影响的解决方案:自主决定和扩展功能;自治组织,合资企业;自筹资金,自治信贷银行,人力自治,国际合作自治,自我评估权。12. 进一步研究方向,如有:因此,促进越南科学院研发机构自主权的政策措施应侧重于能力建设和精神自治,从而赋予这些机构自主权。另一方面,增加越南科学院各科研院所的权利、权力和精神自主权的政策措施,不能单独、独立进行,而要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