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 已完成越南高中教育项目(以正规教育或继续教育形式)或已完成中级教育(其中,已完成中级教育但没有高中毕业证书的人必须根据《教育法》和实施指导文件的规定学习并通过所需的高中文化知识课程)或在国外或越南完成外国高中教育项目(经所在国允许实施,达到与越南高中水平相当的水平)(以下简称高中毕业生)的考生。
- 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学习规定。对于经主管部门认定为身体畸形、残疾或生活、学习自理能力下降的身心障碍人士,学校校长将考虑并决定允许其报考适合其健康状况的专业。
- 申请入学(DKXT)或参加有初步要求的学校/学院的入学考试时,需满足初步要求。
2.招生范围:VNU 面向全国和国际招生。
3. 录取方式
3.1.第一轮录取:
(1)直接录取、优先录取:根据越南教育培训部(MOET)的规定和越南国立大学的特殊规定和录取指南;
(2)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规定的科目/考试组合,综合考虑2021年高中毕业考试成绩;
(三)其他方式录取:
- 考虑具有 2021 年 VNU 组织的能力评估测试 (AAP) 成绩和国际证书(SAT、A-Level、ACT、IELTS 和同等国际证书 - 包含在 VNU 规定清单中)的候选人;
- 审查产能概况(高中成绩、面试、2021年高中毕业考试成绩或持有国际文凭的考生)对于部分有国际合作、英语授课项目的培养单位;
- 外国人应聘人员须符合
越南国立大学和教育培训部(关于吸引和管理越南国立大学国际学生的规定,与越南国立大学 2017 年 12 月 18 日第 4848/QD-VNU 号决定以及教育与培训部 2018 年 12 月 24 日第 30/2018/TT-BGDDT 号通函一同发布)。
3.2.额外招聘轮次(如仍有空缺)
录取方式与第一轮相同,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定在河内国立大学招生门户网站和培养单位公布。(如有)。
对于人才培养、国际化标准、高质量培养项目:根据各行业/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以2021年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为准,或通过其他招聘渠道录取。(将在单位2021年大学招生计划中详细公布)。考生进入培养单位后,报考“人才型、国际化、高质量”培养项目,须按照相应的录取组合达到上述相应专业/培养项目的录取分数线。
这些培训项目的注册分数由招生委员会决定,但至少等于或高于相应标准培训项目/专业的录取分数。
四、各培养单位具体招生对象(根据各招生方式及招生科目组合,按行业/行业组别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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