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10月2日政府总理第86/2015/ND-CP号法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2015-2016学年至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和学习成本支持政策;
根据教育和培训部长 2014 年 7 月 18 日第 23/2014/TT-BGDDT 号关于高质量大学水平培训的通知;
根据人文社会科学大学校长2019年7月23日第2883/QD-XHNV号决定,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全日制本科培训项目学费/学分及学费系数,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现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常规学费征收计划如下:
1. 学费领取截止日期:
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2日。
2. 收集时间及地点
-对于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通过BIDV个人账户存款(越南投资发展银行
-对于学生剩余钥匙和学生学习02专业(就读于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请在上述期限内直接向计划财务处(E 楼 410 室)缴纳学费。
- 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名单、学费、个人账号、学生代码。学生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通知计划财务处,以便及时调整。
- 在上述期限内,学生必须将学校通知的学费以及账户维护费和其他费用(100,000 越南盾)存入个人账户。学校要求银行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动将学生个人账户中的款项转入学校学费账户。
- 对于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如未开设个人账户:请于上述期限内主动前往越南投资发展银行开立账户并告知账号,并直接向计划财务部(E栋410室)缴纳学费。
* 缴纳学费是每个学生的责任。只有完成学费缴纳的学生才会被列入筛选名单并被允许参加考试。
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督促、提醒学员遵守培训规定,按时缴纳学费。
第二学期学费债务清单参见此处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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