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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常规学费收取方案

2021年4月5日,星期一,23:28
根据总理于2015年10月2日颁布的第86/2015/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中各教育机构学费的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从2015-2016学年至2020-2021学年期间的学费减免、补贴和学习费用支持政策。
根据教育培训部2014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大学水平培训的第23/2014/TT-BGDDT号通知;
根据2020年8月10日第1423/QD-XHNV号决定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全日制大学培训项目的学费/学分及学费系数,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公布招生计划 学费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常规课程安排如下:
1. 学费缴纳截止日期:
            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4:00。
2. 收款时间及地点
-致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 和 QH-2020-X: 通过BIDV个人银行账户存款越南投资发展银行)
-致学生剩余钥匙以及学生学习两个专业(就读于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提交学费必须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直接缴纳至规划与财务部门(E 栋 410 室)。
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名单,包括学费、个人账户号码和学生证号码。学生应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任何错误,请直接联系财务规划部门以便及时更正。
- 在上述期间,学生必须按照学校通知缴纳学费、账户维护费和其他费用(100,000 越南盾),并存入其个人账户。 学校要求银行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动将款项从学生的个人账户转入学校的学费账户。
-致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 和 QH-2020-X 如果您没有个人账户:请主动前往越南投资发展银行开户,并告知账户号码,并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直接向计划财务部(E栋410室)缴纳学费。
* 缴纳学费是每位学生的责任。只有完成学费缴纳的学生才能被列入考试名单。
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敦促和提醒学生遵守培训规定,并按时缴纳学费。
查看通知详情这里
缴纳学费的学生名单这里

作者:武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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