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1月21日,大学将在大学网站上公布学生和研究生名单,以及学费、个人账户号码和学生证号码。学生和研究生应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任何错误,请直接通知规划财务处以便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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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2日期间,学生和研究人员必须按照大学公布的学费标准,将学费存入个人账户(学生和研究人员应前往就近的越南投资发展银行网点存款)。银行将自动把款项从学生的个人账户转入大学的学费账户。
尚未拥有个人账户的学生和研究人员请主动前往越南投资发展银行(河内最近的分行)开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前将账号告知学校,并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将学费存入其账户。
从 2014-2015 学年开始,学校将不再直接向 QH-2013-X 届学生和研究生收取学费。
截止日期过后,计划财务部门将把拖欠学费的学生和研究生名单转交给相关单位,按照研究生培养条例进行处理。
计划财务部恳请各单位负责人将此事告知各自单位的学员和研究人员,并确保其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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