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校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培训部2024年4月15日第1139/QD-BGDDT号决定关于颁布2024年大学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河内国家大学2023年4月18日第1328/QD-VNU号决定关于普通大学招生规定的规定(以下简称1328号规定),河内国家大学要求各成员院校、所属院校/院系(以下简称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1. 按照1328号条例附录5的表格制定大学阶段的招生计划(培养表),并将该计划发送至VNU(通过eoffice系统),电子版(word文件、pdf)通过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anhtuannguyen@vnu.edu.vn,
vtthuy@vnu.edu.vn 2024年5月5日之前汇总并公布全校总体项目,并按规定向教育培训部报告。在公布总体项目后,各单位应立即在电子信息页面和VNU招生门户网站上公布其项目,网址为:
https://tuyensinh.vnu.edu.vn/按照第1328条规定。
2.各单位应以本批示附件中越南国立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详细、具体的招生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管理机关的监督;确保对所有参加招生的考生公平,按照招生条例和已发布的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3. 如有任何与大学招生有关的问题,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联系VNU招生指导委员会常务部门(培训部):
anhtuannguyen@vnu.edu.vn,
vtthuy@vnu.edu.vn予以统一答复。
VNU通知单位负责人了解并指示相关部门正确执行该规定并按时完成项目。
详细通知及附件如下:
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