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学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培训部2024年4月15日第1139/QD-BGDDT号决定关于颁布2024年大学招生实施计划和河内越南国家大学(VNU)普通大学招生条例,该条例与2023年4月18日第1328/QD-VNU号决定(以下简称1328号条例)同时发布,VNU要求其成员学校、附属学校/学院(以下简称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1. 按照1328号条例附录5的表格制定大学阶段的招生计划(培养表),并将该计划发送至VNU(通过eoffice系统),电子版(word文件、pdf)通过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anhtuannguyen@vnu.edu.vn,
vtthuy@vnu.edu.vn 2024年5月5日之前汇总、公布全校总体项目,并按规定上报教育培训部。VNU公布总体项目后,各单位应立即在VNU电子信息页面和招生门户网站上公布其项目,网址为:
https://tuyensinh.vnu.edu.vn/按照第1328条规定执行。
2.各单位应根据本批示附件中印发的2024年河内国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详细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对所有参加招生的考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并按照招生规定和印发的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3. 如有任何与大学招生有关的问题,请联系VNU招生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培训部),邮箱地址如下:
anhtuannguyen@vnu.edu.vn,
vtthuy@vnu.edu.vn予以统一答复。
VNU通知单位负责人了解并指示相关部门正确执行该规定,按时完成项目。
详细通知及附件如下:
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