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8月27日越南政府总理第81/2021/ND-CP号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政策;教育培训领域服务价格;
根据政府总理于2023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97/2023/ND-CP号法令,该法令对政府于2021年8月27日颁布的第81/2021/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法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政策;教育和培训领域的服务价格;
根据2023-2024学年全日制学生夏季学期科目报名结果。
人文社科大学现将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征收方案公布如下:
1. 取货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6日下午3点。
2. 学费收取流程:
2.1. 对于已拥有BIDV和SHB账户的学生,学费将通过银行自动收取。学生将相当于应付学费总额的金额存入其在BIDV和SHB开设的学生账户。银行将在第1部分所述的收款期限内自动收取学费。
(注:维持账户的最低余额为 100,000 越南盾。由于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账户维护费、查询费、消息……银行收取时学生账户中的余额至少等于学费 + 100,000 越南盾)
2.2. 对于没有BIDV银行或SHB银行个人账户的学生,学生可在第1部分所述的收款期限内通过学校账户付款。
- 账号:1003646101 西贡河内银行 (SHB),Nguyen Trai 交易办公室,Tay 河内分行。
- 受款人: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提交申请时,学生必须按照语法填写完整的汇款信息:
[学生代码][姓名][院系][课程] 缴纳学费
(例:21030001,Nguyen Van A,QH-2021 Press,缴纳学费)。
三、实施机构:
请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义务。
逾期未缴清学费的,学校计划财务处将把欠费学生名单转交有关部门按照学校培训规定处理。
如有任何关于学费的问题,请联系计划财务部(电话:02435576122 或电子邮件地址:tuananhhanoi1@gmail.com)
学生名单及学费附后。
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