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研究生提交B1和B2证书事宜发布以下公告:
根据2019年5月24日发布的第1593/ĐHQGHN-ĐT号公函(题为“根据越南六级外语能力框架颁发外语证书的机构名单”),该公函引用了2019年5月20日发布的第538/QLCL-QLVBCC号公告,规定B1和B2证书必须符合越南教育培训部提供的模板(见第1593号公函第9页),并使用教育培训部提供的外语考试软件进行计算机考试。因此,不符合此模板的证书将不被接受(例如,河内大学颁发的B1证书未使用计算机考试形式,且为A4竖版;胡志明市师范大学颁发的B1证书使用旧模板……)。
- 我们要求所有单位将此信息传达给受训人员。
我们很高兴地宣布……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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