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研究生提交B1、B2证书的公告如下:
- 根据2019年5月24日第1593/VNU-DT号公文《根据越南六级外语能力框架颁发外语证书的机构名单》,其中引用2019年5月20日第538/QLCL-QLVBCC号通知,规定B1和B2证书必须符合教育培训部的格式(第1593号文件第9页),并使用教育培训部的外语测试软件在计算机上进行测试。因此,不符合该格式的证书将不被接受(例如,河内大学的B1格式不在纵向A4尺寸的计算机上进行测试;胡志明市师范大学的B1 CC遵循旧格式......)。
- 请各单位将此信息告知学生。
谨此宣告。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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