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与法律部门

星期六 - 2017年8月26日 12:19

职能和任务

功能

监察法制处负责对学校内部运作范围内的所有领域的监察工作,预防、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发现管理机制、教育培训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缺陷和其他问题;就与社会科学人文大学组织和运作有关的法律问题向学校校长提供建议和咨询;确保学校依法运作,执行法制原则。

使命

检查团
- 组织制定学校检查工作相关文件体系。
——研究提出并实施提高督查工作有效性的措施。
- 检查、审核目标、计划、方案、培训内容、培训规章制度、组织考试、颁发文凭、证书等的执行情况;根据校长要求,对学校活动的其他领域进行内部检查和监督。
- 配备人员并提交校长决定成立检查组,检查、核实并建议处理校长管理权限内问题的措施。
- 对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处理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得出结论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 定期接待公民,协调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公民接待工作的内容、文件和条件。
-配合各单位检查、监督、评估学校计划、任务、河内国家大学校长的结论和指示的执行情况。
-检查、审查和监督行业、VNU和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解决干部、公务员和学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投诉、检举并提出处理建议。
-参加教育培训部、河内国家大学和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检查工作培训课程和专业发展。
- 根据校长和上级督察的要求,汇报和总结学校巡视工作、群众接待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反腐败工作的经验;
——配合党委检查委员会、工会检查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委、工会、人民检察院检查工作有关内容。
- 根据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的组织和运作规定以及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职责
- 组织制定学校法制工作相关文件体系。
- 研究、提出和实施提高法律工作有效性的措施。
- 协助校长处理法律问题,维护学校、各单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 受校长委托,参与审查职能部门起草文件中的法律问题,对上级部门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在起草规章、规章、决定、合同、项目等文件过程中,参与审查法律依据,并向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校长签署发布。
- 主持并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面向干部、公务员、职工和学生的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活动;检查、监督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 主持、协调有关单位协助校长监督、督促、检查国家法律文件、校长和单位管理、指导、运作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预防、克服后果的措施,处理人文社会科学大学和单位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参加教育培训部、河内国家大学和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法律工作培训课程和专业发展。
- 按照规定按照校长和上级管理机构的要求,落实报告制度,总结学校法制工作经验。
-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董事会

 

系主任
黎英俊
  tuanla@ussh.edu.vn

副系主任
党光泰
thaidq@ussh.edu.vn

联系信息

E座406、408室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 VNU
No. 336 Nguyen Trai, Thanh Xu, 河内
电话:(024)38585241
电子邮件:thanhtraphapche@ussh.edu.vn

 

作者:乌什

文章总评分为:0 分(共 0 条评论)

点击评价此文章
[语言_移动]
您尚未使用本网站,单击此处保持登录状态。等待时间: 60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