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河内国家大学(VNU-Hanoi)外语教学的实际组织情况,并考虑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外国语学院于2023年6月5日以第1004/ĐHNN-ĐT号公函提出的关于调整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外语教学活动的建议,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对本科生外语教学的组织和外语产出标准的确定作出如下调整:
1.组织2021年及以前入学年级学生的外语课程培训并确定外语能力标准:适用指导意见第199号。
297/HD-ĐHQGHN2017 年 2 月 3 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校长指示(以下简称 297 号指示)。
2.对于 QH-2021 届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其外语能力证明可通过以下方法之一确定:
- 外语能力证书/证明文件在第1号官方函件第1节中有所规定。
4116/VNU-DT2021年12月14日,来自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校长。
- 根据第 297 号指导方针第 4.1 节的规定,由越南国家大学河内分校外国语学院颁发的外语能力证书/证明,适用于已完成第 297 号指导方针第 2.2.1 节规定的外语课程的学生。
3.用于确定外语水平标准的证书由教育培训部认可(自颁发之日起);越南国立大学不接受在线考试证书。
4上述内容的变更将自本正式函签署之日起生效。
请参阅第2180/ĐHQGHN-ĐT号官方信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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