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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理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第 66/QD-TTg 号决定,学生可获得学费资助。

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4
DSSV được hỗ trợ chi phí học tập theo Quyết định 66/QĐ-TTg ngày 11/11/2013 của Thủ tướng
根据总理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第 66/QD-TTg 号决定,学生可获得学费资助。

政治与学生事务部宣布,根据总理于2013年11月11日签署的第66/QD-TTg号决议,学生有资格获得学费资助。该资助为期三个学期: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
-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2015-2016 学年第一学期,来自贫困/近贫困家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学费资助将在国家预算拨款给学校后支付。

关于付款方式:
2012、2013 和 2014 届学生名单上的学生,学校会将他们的名字转移到他们的越南银行账户中。

2011 届及以前入学的学生。名单上的学生将于11月初收到学校的缴费通知。为了加快课程缴费速度,学生需要:

+如果这位前学生仍在继续使用他们的越南工商银行账户,学校会将这笔款项转入该校友的越南工商银行账户。

+如果前学生不再使用他们的越南工商银行账户。学校已提供相关信息,请往届学生尽快提供可用于付款的银行账号。请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前到计划财务部(请与 Tuan Anh 先生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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