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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国立大学优秀研究团队发展及优待指南

星期二 - 2021年10月26日 21:41
2021年10月25日,河内国立大学颁布了河内国立大学校长第3273/QD-VNU号决定,关于发展和优先对待河内国立大学优秀科研团队的指导方针。
包括以下内容关于强科研群体的优惠待遇内容:
1.优先考虑河内国立大学级实力雄厚的科研团队领导者,将科研活动工作时间转换为培训活动时间。
2.通过VNU或01重点科技产品线实施单位的发展投资项目和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优先对设备和科研条件进行投资。
3.优先使用VNU的设施和共享设备。
4.按照VNU规定和分配的方式投入科研经费。
5.根据政府2014年10月25日第99/2014/ND-CP号关于规范投资开发高校科技潜力、鼓励开展科技活动的法令,科研团体可获得举办年度活动的资金。
6. 提议向单位和 VNU 进行奖励。
7.若参与会议的论文在ISI/Scopus系统期刊上发表或作为会议特邀主席或嘉宾在全体会议上作主旨发言,可优先获得参加国际会议的资金支持。资金来自 VNU 和该单位的资金来源。

因此,组织部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1.办公室及职能部门。
-科学技术部负责组织对越南国立大学优秀科研团队进行评审和表彰,并从科学技术事业基金中拨付预算资源,按照第六条第2、3、4、6、7款规定优先安排科研团队的任务。
- 人事组织部是实施第六条第一款的归口单位。
- 政治与学生事务委员会是依据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审议奖励的中央委员会。
- 财务规划部负责根据第 6 条第 2 款的规定,通过发展投资项目和教育培训职业资源,为 VNU 的优秀研究团队安排发展投资的财政资源。
- 根据第 6 条第 7 款,合作与发展部是组织支持 VNU 级别强大研究团队的重点部门。
- 检查与法律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检查活动、解决与 VNU 强大研究团队的组织和活动有关的投诉和谴责的焦点。

2.强大的研究团队
- 实力雄厚的科研团体,按第五条标准进行团体绩效考核,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单位,由单位组织按第六条规定实施奖励。
- 自获得VNU认可之日起3年后,优秀研究团队向评估单位报告,并提议VNU在接下来的时期内继续认可该优秀研究团队。
- 未被认定为河内国立大学级优势研究群体的群体将不享受本指南第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 单位
- 单位负责人组织使用单位资源,根据第六条第1、3、5、6、7款规定支持研究小组。
- 每年3月31日前,本单位通过科学技术处向越南国立大学提交优秀科研团队表彰说明(说明表附后),以便在5月18日越南科学技术日之际,在越南国立大学层面组织对优秀科研团队表彰工作的评估。
- 各单位汇总实力雄厚的研究团队的成果,并于每年 12 月 25 日之前向 VNU 报告。

4.生效日期
- 本指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越南国立大学校长 2013 年 5 月 8 日第 1409/HD-KHCN 号关于在越南国立大学建立和发展重点研究项目和强大研究团队的指示。
- VNU 办公室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指南。科学技术部是监督实施情况并定期向越南国立大学校长报告的联络点。
- 本指南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各单位相关单位向越南国立大学(通过科技部)报告,以供研究、审议和适当修改和补充。

>>> 决定号详情3273/QD-VNU

作者:越南国立大学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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