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文件,教育培训部要求各教育机构签署并确认第 157 号决议规定的在校学生的信贷贷款确认证书(以下简称“确认证书”),并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将其发送给学生:
1. 将确认证书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寄送给学生,寄送至注册地址。
2. 使用学校官方邮箱地址,将学生入学确认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提供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分行邮箱地址和学生本人邮箱地址。为确保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入学确认证明准确无误并防止伪造,社会政策银行要求学校按照以下具体说明发送入学确认证明:
- 发送地点:使用学校的电子邮件地址向学生发送确认证书。
- 主题:学生贷款确认函(学生全名,学生证号码)。
- 信函内容:请明确写明发件人的全名、职务、联系电话,并附上学生确认证书的 PDF 或图像文件(需有学校的签名和印章)。
收件人:发送至向学生提供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分支机构的邮箱地址(该邮箱地址将由社会政策银行提供给学生,以便其转发给学校);同时发送至学生本人的邮箱地址。学生需负责向学校提供提供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分支机构的邮箱地址以及自己的邮箱地址。
3. 在因新冠疫情而结束的社交隔离期或在线学习结束后,学校有责任将原始确认函退还给学生,以便学生提交给发放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并按要求完成贷款申请文件。
作者: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政治与学生事务委员会
最新消息
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