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总理2013年11月11日第66/2013/QD-TTg号决定,关于对在高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学习费用支持政策的规定。
根据教育培训部和财政部 2014 年 10 月 15 日第 35/2014/TTLT-BGDĐT-BTC 号联合通函,关于实施总理 2013 年 11 月 11 日第 66/2013/QD-TTg 号决定的指导方针。
学校通知,凡通过招生考试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和近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按照本决定享受资助。
我们请求学院董事会将此通知分发到每个班级,并指导全日制学生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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