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所有收到通知的考生必须参加考试。录取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中提供其他文件(如有),例如:公派留学证明(适用于被派往学习的国家机关官员)、经公证的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适用于提交申请时未持有毕业证书的考生),并根据通知中附的学费缴纳标准缴纳。
注:如被录取者超过1个月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将不被正式认定为本院研究生或博士生。特殊情况下,需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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