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资助政策申请内容包括:
+ 学习费用资助申请(点击此处下载)
+ 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户、近贫户证明(公证件)
+ 出生证明(公证件)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
* 笔记:
- 完成大学预科课程后,符合提名、录取、地址培训、联合培养、第二学位和学院资格的学生不符合本决定规定的学费资助资格。
- 贫困户或近贫困户证明公证件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距申请提交之日不超过6个月)。
请院系理事会将此通知发至各班级,并指导全日制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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