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学习费用资助政策:
+ 申请资助学习费用(点击此处下载)
+ 由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户和近贫困户证明(公证件)
+ 出生证明(公证件)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
* 笔记:
- 根据这项决定,符合提名、入学、按地址培训、联合培训、第二学位和完成大学预科课程后进入学院学习的学生不符合学费资助条件。
- 贫困户证明、近贫困户证明、出生证明的公证件,出生日期距申请提交日期不超过6个月。
我们要求各学院及附属部门的董事会将此通知分发到每个班级,并指导全日制学生了解相关程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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