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佩戴学生证/研究生证的学生和研究生将不被允许进入校园、参加课程或接受其他作业。
为有效执行本规定,学院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部署以下内容:
1.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彻底了解并提醒其部门的教职员工、讲师、学生和学员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2. 行政和总务部门指派保安队定期检查两个入口大门和校园内(必要时)的徽章佩戴情况。
3. 检查和法律部门加强对学生和研究生在教室和校园内佩戴徽章执行情况的检查。
建议各部门负责人重视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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