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 tức

向欠债的学生收取学费

星期二 - 2014年2月18日 21:52
学校按以下具体方案组织对尚欠单位学费的学生收取学费:

收集时间:早上8点至11点30分

下午2点至7点

收集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除周六和周日外每天收集。

领取地点:E座403室

在此处下载未缴学费的学生名单。

学院敬请各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培养助理将上述学费缴纳时间安排告知学生,并督促和提醒学生按时缴纳学费。逾期未缴纳全额学费的学生,学院将暂停培养;对于尚欠学费的学生,学院将不予收取,对需完成论文答辩程序的学生,学院将不予确认。

文章总评分为:0 分(共 0 条评论)

点击评价此文章
[语言_移动]
您尚未使用本网站,点击此处保持登录状态等待时间: 60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