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T | 个人资料内容 | 
| 1 | 01份经公证的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并附原件(用于核实)。如毕业于国外大学,则需提供教育部质量管理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 
| 2 | 01 份经公证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 
| 3 | 01份简历,由中介机构确认(适用于由中介机构派遣的候选人),或由当地政府确认(适用于自费候选人)。 | 
| 4 | 01 份大学知识补充证书公证件(适用于参加相关/不同专业考试的考生,他们必须参加大学知识补充考试)。 | 
| 5 | 01 份经公证的外语文凭/证书副本(适用于免考外语的考生)。 | 
| 6 | 入院时需提供由综合医院(区、镇、市级医院或以上)出具的有效期至少为 6 个月的健康证明。 | 
| 7 | 候选人优先地位证明: - 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的公证副本(适用于在 1 区地区连续居住 2 年或以上的少数民族优先受益人)。 - 户籍登记公证件和主管机关关于接收和调动工作的决定(适用于在 1 区连续工作 2 年或以上享有优先权的人员)。 - 战争伤残人员、政策受益人(如战争伤残人员、烈士子女等)文件的公证副本。 | 
| 8 | 其他行业考生参加考试需提供资历证明: 经公证的主管机关关于接受、转移工作或劳动合同的决定副本(自考试之日起): + 新闻学:至少 1 年。 + 旅游:至少 3 年。 + 社会工作、办公室行政管理:至少 2 年。 | 
| 9 | 机构/组织决定派遣学生出国留学(针对由机构派遣出国留学的学生)。 | 
笔记
已在招生门户网站登记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参加考试时提交完整的优先录取资格证明。如未提交,考生将承担虚假申报的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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