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8月27日政府总理第81/2021/ND-CP号法令,规定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和学习成本支持政策;教育培训领域的服务价格;
根据政府总理2023年12月31日第97/2023/ND-CP号法令,该法令对政府2021年8月27日第81/2021/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法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中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和学习成本支持政策;教育培训领域的服务价格;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颁布的第 3741/QD-XHNV 号决定,关于公布 2024-2025 学年 QH-2023-X 及之前课程的普通大学培训项目的学费/学分和学费系数;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 2024 年 8 月 23 日第 4363/QD-XHNV 号决定,关于公布 2024-2025 学年普通大学培训项目 QH-2024-X 课程的学费/学分和学费系数;
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学生的注册结果。
人文社科大学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征收方案公布如下:
1. 取货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5:00。
2. 学费收取流程:
2.1.对于已经拥有 BIDV 和 SHB 账户的学生,学费将通过银行自动收取。学生将相当于学费总额的金额存入在BIDV和SHB开设的学生账户。银行将在第1部分所述的收取期限内自动收取学费。
(注:账户最低余额为10万越南盾,由于可能产生账户维护费、查询费、短信费等费用,银行收取学生账户最低余额为学费+10万越南盾)
2.2.对于没有在BIDV银行和SHB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的学生,学生将在第1部分中的收款期间通过学校账户付款。
- 账号:1003646101 西贡河内银行 (SHB),Nguyen Trai 交易办公室,Tay 河内分行。
- 受款机构: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学生提交申请时,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完整的汇款信息:
[学生代码][姓名][院系][课程] 缴纳学费
(例如:21030001,阮文A,QH-2021报,缴纳学费)。
三、实施机构:
请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义务。
逾期未缴清学费的,学校计划财务处将把欠费学生名单转交有关部门按照学校培训规定处理。
如对学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部(电话:02435576122 或邮箱:tuananhhanoi1@gmail.com)
学费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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