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理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颁布的第 81/2021/ND-CP 号法令,该法令规范了国家教育系统内教育机构学费的收取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和教育培训领域服务价格的政策;
根据总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第 97/2023/ND-CP 号法令,该法令修订和补充了政府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颁布的第 81/2021/ND-CP 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该法令规范了国家教育系统内教育机构学费的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和教育培训领域服务价格的政策;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作出的第 3741/QD-XHNV 号决定,关于 2024-2025 学年 QH-2023-X 届及以前入学班级的正规本科培训课程的学分学费和学费系数的制定;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作出的第 4363/QD-XHNV 号决定,关于 2024-2025 学年 QH-2024-X 届本科正规课程的学分学费和学费系数的制定;
根据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学生的选课结果。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征收方案如下:
1. 收货时间:
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3点。
2. 学费收取流程:
2.1. 对于已在BIDV和SHB开户的学生,学费将通过银行自动收取。学生需将相应的学费存入其在BIDV和SHB开立的账户。银行将在第1节规定的缴费期限内自动收取学费。
(注:维持账户所需的最低余额为100,000越南盾。由于可能产生账户维护费、查询费、短信费等费用,银行收取学费时学生账户中的最低余额将等于学费加上100,000越南盾。)
2.2. 对于在 BIDV 或 SHB 银行没有个人账户的学生,学生应在第 1 节规定的收款期内通过大学账户付款。
- 账号:1003646101,西贡河内银行 (SHB),Nguyen Trai 交易办公室,Tay 河内分行。
- 受益方: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提交申请时,学生应使用以下格式填写所有必需的付款信息:
[学生ID][姓名][院系][课程]缴纳学费
(例如:21030001,Nguyen Van A,新闻学 QH-2021,学费支付)。
3.实施:
我们恳请各培训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通知并敦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
截止日期过后,计划财务部将把拖欠学费的学生名单转交给相关部门,按照大学培训条例进行处理。
有关学费的任何问题,请联系规划与财务部门(电话:02435576122 或电子邮件:tuananhhanoi1@gmail.com)。
学费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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