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第6267/QD-XHNV号决定,撤销对陶氏碧翠女士(出生日期:1958年7月10日,出生地:太平省,根据2000年12月20日第3233/XHNV-DT号决定,被认定为毕业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毕业认可决定,并撤销其正规大学学士学位。撤销理由是,陶氏碧翠女士违反了教育培训部1991年2月11日第461/QDTS号决定颁布的《高校、学院和职业中学正规培训系统招生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大学入学考试条件,因此被授予了不符合资格的人员。
培训部主任、政治与学生事务部主任、文学院院长和陶氏碧翠女士负责执行这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