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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硕士课程的录取是根据选拔标准进行的。

星期五 - 2017年5月5日 00:28

根据越南河内国家大学2017年4月24日第1340/QD-DHQGHN号决定,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宗教学系获准成为该校首个采用新选拔方式(申请材料审核及面试)招收宗教学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因此,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宗教学系特此向各位申请人公布以下关于新选拔方式的信息,该方式将从2017年第二轮招生开始实施:

1. 入学信息

1.1 录取方法甄选流程(申请审核和面试),详情请见附件。

1.2. 培训计划信息(2 种培训类型):

- 宗教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宗教研究。

应用宗教学硕士学位

1.3 资格标准

1.3.1. 宗教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

- 个人记录清白,目前未受到刑事调查。

- 拥有宗教学或相关领域的大学学位;或拥有密切相关领域的正规大学学位,并通过补充学习达到与宗教学大学学位同等的水平。

- 考生可以在获得大学学位的同一年或获得补充知识证书的同一年参加考试。

1.3.2. 应用宗教学硕士学位

- 个人记录清白,目前未受到刑事调查。

- 拥有相关或密切相关领域的大学学位。以及所有其他部门他们完成了额外的课程,获得了相当于宗教学大学学位的知识。

1.3.3. 正确、合适和相关的研究领域列表:

+ 正确的研究领域:宗教学

+ 适宜的研究领域: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教育

相关领域列表:心理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人类学、历史学、政治学、文学、越南研究、语言学、新闻学、旅游研究、东方学(包括国内和国际东方学)

2. 联系招生咨询处

有关入学(包括补充课程、语言辅导等)的所有信息,请直接联系Tran Thi Hang女士咨询:电话:04 35587126,手机:0972 190 498

邮箱:tongiohocxhnv@gmail.com

决定编号:1340/QD-DHQG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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