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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德国教授就欧盟的议会和多层立法作了报告。

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2014年4月23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荣幸地邀请到德国波恩大学的约尔格·门泽尔教授,就“欧盟议会和多层级立法的发展”这一主题进行演讲。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副校长范光明副教授、教职员工以及来自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国际研究学院的近百名学生出席了此次演讲。
Giáo sư Đức thuyết trình về Chủ nghĩa Nghị viện và Chủ nghĩa Lập pháp Đa cấp ở Liên minh châu Âu (EU)
一位德国教授就欧盟的议会和多层立法作了报告。

约尔格·门泽尔教授的演讲涵盖了欧盟议会法和多立法机构法的形成和发展史,主要内容包括:欧洲议会作为欧盟最高立法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成员国法律与欧盟普通法之间的关系;维护和保障欧盟公民公民权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等。

Joerg Menzel教授正在向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国际研究学院的大批学生进行演讲(照片:Thanh Long/USSH)

约尔格·门泽尔教授认为,欧洲议会的建立和发展是欧盟为统一其立法体系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努力。在欧盟发展的过程中,欧洲议会不断扩大规模,并被赋予更多权力,以加强其立法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到1979年,欧洲议会由欧洲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如今,欧洲议会共有766名议员。

此外,多层级立法也是促进欧盟法律协调进程的机制之一。欧盟多层级立法包含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欧盟法律和成员国法律。其中,欧盟法律始终优先于成员国法律,并作为保障所有欧盟公民公民权利的机制。约尔格·门泽尔教授指出,多层级立法体系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欧盟法律与成员国法律的一致性。他还以德国法律体系为例,阐述了德国法律体系在协调欧盟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约尔格·门泽尔教授的演讲是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与康拉德·阿登纳研究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合作活动的一部分。

作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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