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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法草案的评论

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2:27
2011年3月2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与国民议会调查小组举行会议,收集对高等教育法第二稿的反馈意见。
2011年3月2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与国民议会调查小组举行会议,收集对高等教育法第二稿的反馈意见。此次调查小组由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委员会副主席黎文学副教授领导,成员包括: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部副主任阮氏雪娥女士;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委员会常务委员阮文雪先生;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部专家黄文利先生;以及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部专家邓秋姮女士。大学副校长武德义副教授与各院系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代表直接与调查小组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在总结对草案的反馈意见时,大多数意见都指出,无论采用何种发展模式,各大学的自主权都必须是重中之重。所有意见一致认为,自主性和问责制水平越高,就越能克服惰性,增强大学领导层的活力。同时,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大学理事会结构和组织必须遵循一般规定,但也应具备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语言学系的陈智多教授认为,该法律草案仍缺乏对相关主体行为的规范。他特别指出高等教育中的语言使用问题,强调需要对越南语的使用制定明确的规定。政治学系的杜光雄教授强调了几点,例如:该法律草案第二章在介绍高等教育机构这一主体时,仍然缺乏对政治和社会组织的阐述。大学自主性最重要的方面是课程结构、财政自主性和人力资源自主性。杜光雄教授认为,国际合作问题也需要明确的规定。此外,人事组织司司长邓春康教授建议,草案应规范公务员职级,并调整薪酬标准,以提高公平性。会议还详细提出了许多其他具体建议,涉及草案中的术语、概念以及与质量认证、文凭、证书、财务和资产相关的问题。450所高校中,有30所将直接就《高等教育法》草案提出意见。越南国家大学(河内)下属的两所高校之一——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将就该草案提供反馈意见。国会将于7月就《高等教育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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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消息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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