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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法草案的评论

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12:27
2011年3月2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与国民议会调查代表团举行工作会议,收集有关高等教育法第二稿的意见。
2011年3月2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与国民议会调查代表团举行工作会议,收集有关高等教育法第二稿的意见。调查组组长是文化、教育、青年、青少年及儿童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黎文学副教授博士,组员包括:文化、教育、青年、青少年及儿童事务部副主任阮氏雪娥女士、文化、教育、青年、青少年及儿童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阮文雪先生、文化、教育、青年、青少年及儿童事务部专家黄文利先生、文化、教育、青年、青少年及儿童事务部专家邓秋姮女士。大学副校长武德义副教授博士以及各院系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代表与调查组进行了直接交流和讨论。综合对草案内容的意见,大多数意见认为,无论采用何种发展模式,各大学的自主权都必须是首要考虑因素。所有意见一致认为,自主性和自我责任感越高,惰性就越少,学校领导层的活力就越强。同时,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校务委员会的结构和组织必须遵循一般规定,但也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语言学系陈智多教授指出,该法律草案仍然缺乏对相关主体行为的规范。他特别指出,高等教育中的语言使用问题需要对越南语的使用制定明确的规定。政治学系杜光雄教授强调了以下几点:该法律草案第二章在介绍高等教育机构这一主体时,仍然缺乏政治和社会组织方面的规定。大学自主权最重要的方面是课程结构、财政自主权和人事自主权。杜光雄教授认为,国际合作问题也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定。此外,人事组织司司长邓春康教授建议,草案应统一公务员职级,并调整薪酬标准,使其更加合理。此外,工作会议上还详细讨论了草案中的许多措辞、术语和概念,以及质量评估、文凭、证书、财务、资产等问题。450所高校中有30所将直接对《高等教育法》草案提出意见,越南国家大学下属的两个提出意见的单位之一是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明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对《高等教育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作者:行政

 标签:消息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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