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指南,在越南国立大学(VNU)培训项目(CTDT)中安排的外语课程包括:英语、俄语、法语、汉语、德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老挝语和泰语,具体内容见本指南附录1。如培训单位需要安排其他外语教学,须向越南国立大学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其审议决定。
* 大学水平:外语课程是学生必须修读的必修课程,并在整个越南国立大学进行通识教育。外语课程评估结果将计入学期平均成绩、每门课程平均成绩和累计平均成绩。大学培养项目中必修外语课程的学分为:外语B1:5学分(针对普通培养项目),外语B2:5学分(针对优秀人才培养项目)。要求达到输出标准(CDR)3级的培训项目的学生必须积累外语B1学分。要求达到输出标准(CDR)4级的培训项目的学生必须积累外语B1和B2学分。学生累计所有规定学分并达到第3626条规定的水平,即视为已完成外语学分。学生的外语CDR成绩以有效证书记录(附件2)。
学员入学后30日内提交符合培训项目CDR要求的外语证书,即可视为符合CDR要求,免修、免考,并折算成通识类相应外语课程的学分,具体为:3级折算9分,4级折算10分(10分制)。对于QH-2022课程,持有有效外语证书的学员须于2023年5月1日前提交,方可按规定获得同等学分。
* 硕士学位:硕士培养项目中的外语课程为必修课程,学生必须累积,并评定为及格或不及格。根据第3636条规定,如果学生的外语课程成绩达到C或以上,或获得CDR,则评定为及格。硕士培养项目中的外语学分为外语B2(SĐH):5学分,计入培养项目累计学分,但不用于计算累计平均成绩。
外语学分的积累价值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和学生及学员的自我积累活动实现的,旨在达到《外语能力标准》规定的外语能力标准。第 3626 条和条例 3636。
大学培养方案的外语水平要求见本指南第3626条第13款第3项;硕士培养方案的外语水平要求见本指南第3636条第35款第2项;博士培养方案的外语水平要求见本指南第3638条第9款第8项。外语水平认定方式见本指南第三节。
课程大纲及培训机构;外语能力输出标准及附件。详情查看说明这里
作者: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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