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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地银行贷款支付学费时的备注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21:11
学生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关于确认表格:请学生下载本信附件中的表格,并按照 2014 年 1 月 13 日发送给所有学生的通知中的说明填写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操作。

2. 关于学习时间和学费:学生在填写贷款确认表时,请按以下方式填写 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的确切学费:

- 普通学生:每月 485,000 越南盾
- 高素质学生,旅游专业:565,000越南盾/月
- NVCL学生:每月620,000越南盾

学校不会为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签署确认函。

学生事务部处理本地银行贷款确认的期限截止到 2014 年 3 月 7 日。

请在此处从社会政策银行下载学生贷款证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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