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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地银行贷款缴学费的注意事项

星期三 - 2014年1月22日 21:11
学生在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以支付学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关于确认表:请各位同学下载本函附件中的表格,按照2014年1月13日发给全体同学的通知中要求的正确步骤填写并执行。

2.关于学习时间及学费:学生在填写贷款确认表时,请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具体学费,具体如下:

- 标准学生:485,000 越南盾/月
- 优质学生,旅游专业:565,000 越南盾/月
- NVCL 学生:620,000 越南盾/月

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不予签发确认书。

学生事务部必须在2014年3月7日之前处理当地银行贷款的确认。

点击此处下载社会政策银行的学生贷款证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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