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8:00。 地点河内Cau Giay区Xuan Thuy街144号Nguyen Van Dao Hall学校要求学生在签署贷款协议时携带钢笔、已签署的贷款协议、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大华银行提供的本学期免息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名单上的学生如果未前来签署贷款协议,必须在 2014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之前通知大学(通过政治和学生事务部)。 点击这里下载已获贷款批准的学生名单。
本文总评分为:0 分(满分 5 分)
最新消息
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