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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华银行签署无息贷款以支付学费

星期日 - 2014年1月12日 09:19
遵照河内国立大学校长 2014 年 1 月 9 日签发的第 75/ĐHQGHN-CTHSSV 号公文,关于通知学生与大华银行签订无息合同缴纳 2013-2014 学年第一学期学费,大学提请各学院董事会通知学生(其姓名见所附名单)与大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8点。
地点: Nguyen Van Dao Hall, 144 Chung Thuy, Cau Giay, 河内
学校建议学生在签订借阅合同时携带笔、签署好的借阅合同、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若学生不遵守上述规定,将无法向大华银行签署无息贷款来支付此次学费。
凡在名单上但未能前来签订借阅合同的学生,须于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通知学院(通过政治与学生事务处)。
在此处下载已获批准贷款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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