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1 月 12 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 (VNU) 与大华银行 (UOB) 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旨在通过大华银行的越南学生援助基金,为 VNU 学生提供免息贷款,用于支付学费,贷款总额为 55 亿越南盾,预计将在 3 年内发放。VNU宣布,首批由大华银行基金提供的学生贷款计划将用于支付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学费,具体如下:
1. 贷款计划
-
贷款用途支付大学学费。
利率:0%。-
贷款金额:金额等于学生贷款时必须缴纳的学费。最高贷款额度:按学年就读的学生,贷款额度为:5 个月 x 240,000 越南盾/月 = 1,200,000 越南盾;按学分就读的学生,贷款额度等于根据该学期注册学分计算的应付金额;攻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学生,贷款额度等于学费最高的专业应缴纳的学费。
贷款方式在完成大华银行和越南国立大学要求的手续后,贷款金额将转入学生所在培训单位的账户。
债务偿还期限学生必须在毕业后 6 个月内偿还贷款金额,并在 30 个月内分期偿还。
债务偿还方式学生贷款金额分为30期等额偿还。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提前还款。越南国立大学(VNU)将通知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所在院系。这些学生必须在越南国立大学与大华银行(UOB Bank)签署贷款合同。
2. 选择标准和对象
-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达到平均水平或以上。-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训练成绩达到良好或以上。- 家庭经济困难。- 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科学研究。- 2009-2010学年未获得其他机构的奖学金。- 本次已获得基金贷款的学生,如有必要且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将在下次贷款申请中继续获得考虑。
3. 贷款申请文件: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永久居留证复印件(如有临时居留证,也需提供复印件);
- 婚姻状况证明(如有);
- 近两年的成绩单,并附培训单位的确认函(如有)。一年级学生:成绩单上11年级和12年级的成绩复印件;
-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需经培训单位确认);
- 奖项、头衔或成就证书(如有);
- 经培训单位确认的学生简历(根据培训单位的学生简历表格);
- 家庭保险证明,家庭处境困难(如有);
- 申请贷款支付学费(按表格填写)。
为使越南国家大学(VNU)和华侨银行(UOB)能够及时审核并拨付资金,用于支付学生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学费,各培训单位需广泛通知学生,并汇总学生名单及贷款申请材料,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发送至越南国家大学(经由政治与学生事务部)。此外,符合基金标准的需要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向越南国家大学行政楼政治与学生事务部405室(地址:河内市纸桥郡春水街144号)提交申请。贷款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9日。更多信息,请致电3754797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oanhvt@vnu.edu.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