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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新闻法的修订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意见。

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00:02
(越南网)在《新闻法》实施六年多后,随着科学技术、现代媒体的快速发展,《新闻法》的一些条款已经暴露出其局限性和不足。
6月10日,在河内,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与信息通信部(新闻司、信息通信杂志、越南网报)和河内法律大学(司法部)联合举办了全国科学会议:“2016年新闻法修订的科学与实践基础”。
本次会议总结了 2016 年新闻法的实施情况,是政府委托信息通信部制定的 2023 年工作计划之一,与修订和补充 2016 年新闻法的任务相关。
在会议上,信息通信部副部长阮青林表示,2016 年《新闻法》及其执行指南为新闻业及相关活动的发展创造了法律框架;人民享有新闻自由和新闻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得到保障和促进。
信息通信部副部长阮清林在会上发表讲话。照片:范海
该法律还及时有效地处理了许多新出现的问题;满足了新闻活动的实际要求;逐步提高了国家对新闻媒体的管理效率和效力;并为越南革命新闻媒体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副部长阮青林称,在实施《新闻法》六年多后,随着科学技术、现代媒体的快速发展,《新闻法》的一些条款已经暴露出局限性和不足,未能满足实际需要。
“我相信,无论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管理机构和媒体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新闻和法律领域的研究人员和讲师的科学角度来看,这些都将是最真诚的声音,旨在为越南革命性新闻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副部长表示。
司法部副部长阮清廷先生同意上述观点,并表示需要尽快彻底地研究和修订2016年新闻法。
 
司法部副部长阮清廷先生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照片:范海
司法部非常重视完善有关新闻界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新闻管理机构职责的法律法规,以促进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增强新闻机构的自主性,并使其更具主动性和灵活性。
另一方面,也必须明确界定新闻机构的领导、职责和指导,确保新闻机构按照其原则和目标运作,完全遵守法律法规,并在党的绝对和全面领导下运作。
构建媒体和新闻综合体模式。
信息通信部新闻司副司长阮文孝先生建议,应考虑建立媒体新闻综合体模式,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部门。该综合体可包括多家附属新闻机构和出版社,以多种形式、平台和服务开展业务。
与此同时,新闻机构的领导职称正朝着“出版人-主任”和“总编辑”的方向进行规范。这也是为了组建国家大型新闻机构,并继续落实《2025年前新闻机构发展与管理规划》,使拥有众多历史悠久、享有盛誉且在引导和塑造公众舆论方面发挥领导作用的新闻机构的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发展。
全国科学会议:“修订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与实践依据”。图片:范海
另一方面,将新闻工作者的职称定义为“出版商”或“总编辑”,即使对于拥有多种类型和产品的大型媒体机构也适用,目的是明确媒体机构中每种产品的责任。
副教授阮文勇博士建议,与其称之为《新闻法》,不如称之为《大众传媒法》。该法将规范一切,不仅包括新闻媒体,还包括KOL(意见领袖)和公开的社交媒体账号等实体……
河内市信息通信厅副厅长阮氏梅香女士就2016年新闻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发表了看法。
梅香女士表示:允许媒体刊登公民请愿书,回应或要求机构和组织回应公民的请愿、投诉和举报,会导致媒体在不核实信息的情况下刊登公民意见,并利用这一点向机构和组织发送文件,迫使其提供解释和信息。
与此同时,新闻机构无权处理投诉;它们必须将投诉转交给主管机关,由其根据《投诉法》和《举报法》予以解决。
目前,许多媒体(杂志)依靠读者来信寄送文件,并派遣记者到各省市索取资料和文件,以调查和核实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这给各机构、组织和企业造成了不便,并且有超越媒体职能的迹象。
越南之声(VOV)编辑部主任董孟雄博士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经济产品是商品和服务。那么,新闻产品是否应该被视为商品?公众是否可以被视为新闻经济的消费者?这些问题在《新闻法》中尚未得到明确规定。
洪先生认为,目前尚无针对新闻业商业职能的监管规定。因此,有必要对新闻业的主要职能——宣传和商业——进行规范和界定。
新闻产品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品,受竞争、供求关系、定价机制的制约,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同样,媒体受众也是媒体机构的客户。
媒体机构与其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研讨会结束时,信息通信部副部长阮青林代表该部感谢学者、专家、科学家和媒体机构领导的关注和智力贡献,正是他们的努力才使研讨会取得了成功。
阮清林先生认为,新闻媒体有两个作用。首先,它有助于维护政权。除此之外,新闻媒体还以信息传播和宣传的形式提供重要的公共服务。
那么,究竟有哪些科学依据可以阐明并明确界定媒体机构与其管理机构(尤其是作为媒体主要客户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呢?我们需要科学依据,才能令人信服地向各级政府、各界人士和社会各界提出论点,尤其是在新闻业及其经济问题依然备受关注的情况下。
“与此同时,如果我们不考虑提升革命性新闻的水平,其他形式的社会信息将很快取代新闻业的部分作用。我们希望大学、培训机构和研究中心能够协助开展此类问题的研究项目,”副部长阮清林表示。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黄英俊教授肯定地说:
在新的背景下,新闻媒体的发展是该学院制定培训计划、研究课题和与国内外媒体界联系的活动的关键主题之一。
这也构成了今天关于修订完善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研讨会的指导原则。这是新闻业发展最重要的法律框架,它保障和促进了人民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符合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建设专业化、人性化、现代化的新闻媒体”的决议精神。

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越南网报纸: 2016 年新闻法的修订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意见。
越南共产党机关报: 明确修订和补充 2016 年新闻法的科学和实践依据。
《青年报》 建立法律框架,促进新闻业的蓬勃发展。
劳工报:近 80 位专家、记者和律师就修改 2016 年新闻法提出了意见。
《青年报》对于重要的新闻产品,需要特殊的机制。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2016 年新闻法包含 27 条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并不完善。
河内劳动报:有必要对 2016 年新闻法进行修订和补充,使其适应当前的做法。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 修改新闻法:需要制定关于“新闻经济”的新规定。
建筑报:关于修订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和实践基础的研讨会。
 

作者:据越南网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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