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与信息传媒部(新闻部、信息传媒杂志、越南网报)和河内法学院(司法部)在河内举办了题为“修改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基础与实践”的全国科学会议。
此次会议是2016年《新闻法》实施情况审查会议,是政府授予信息通信部2023年工作计划之一,与2016年《新闻法》的修改补充任务有关。
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阮青林在会上表示,2016年新闻法及其实施文件为新闻活动和新闻相关活动的发展开辟了法律通道;人民的新闻出版自由和新闻言论自由权利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得到保障和促进。
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阮青林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照片:Pham Hai
法律也迅速及时地调整了许多出现的问题;满足新闻工作实际要求;逐步提高近期国家对新闻媒体管理的效力和效率;为越南革命报刊的大力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阮青林副部长表示,《新闻法》实施六年多来,在科学技术和现代通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新闻法》的一些规定已经暴露出局限性和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我相信,无论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管理机关和新闻机构的角度,还是从新闻学和法律专业研究人员、讲师的科学角度来看,他们都是最敬业的声音,旨在为日益发展的越南革命新闻事业作出贡献”,副部长说。
司法部副部长阮青静同意上述意见并表示,必须尽快认真研究修改2016年新闻法。
司法部副部长阮青静先生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照片:Pham Hai
司法部非常有兴趣完善有关新闻界特别是新闻管理机构职责的法律法规,以促进权力下放、提高自治权并为新闻机构创造主动性和灵活性。
但另一方面,也要明确领导机关对新闻事业的职责、领导和指导,确保新闻机构按照自己的宗旨和原则开展工作,全面遵守法律规定,接受党的绝对全面领导。
构建媒体综合体模型信息传媒部新闻局副局长阮文孝表示,应考虑建设新闻媒体综合体模式,作为国家公共服务单位。该集团可以拥有多家新闻机构和附属出版商,以多种形式、平台和服务运营。
同时,将通讯社领导人的称谓规定为“报社老板”和“总编辑”。这也是组建国家主要新闻机构的方向,继续实施至2025年的新闻发展和管理计划,在各执政部门和地方建立许多具有传统、威望和在引导舆论方面发挥领导作用的新闻机构。
全国科学会议:“2016年新闻法修改的科学依据与实践”。照片:Pham Hai
另一方面,对“报社老板”和“总编辑”方向的报社职称进行规定,适用于新闻类型多、新闻产品多的大型新闻社,旨在将新闻社对每项产品的责任具体化。
副教授阮文勇博士建议不要称之为《新闻法》,而应该称之为《大众媒体法》。法律将规范一切,不仅包括新闻界,还包括关键意见领袖 (KOL)、设置为公开模式的社交网络地址等主题……
河内市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阮氏梅香女士在讲话中指出了2016年新闻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梅香女士表示,允许新闻机构发表公民的请愿、投诉和举报,或者要求有关机关和组织就公民的请愿、投诉和举报向新闻机构作出回应,导致新闻机构在未核实信息的情况下发表公民意见,并借机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发送文件施加压力,要求其作出解释并提供信息。
同时,新闻机构不具备受理信访的职能,而必须按照《信访法》和《举报法》的规定,将信访转交主管部门处理。
现实中,不少新闻机构(杂志)依靠读者请愿送件,派记者到各省市索取记录和资料,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给机关、团体和企业带来麻烦,有超越新闻机构职能的迹象。
越南之声编辑部秘书处主任董孟雄博士提问:经济的产品是商品和服务。那么新闻产品算是商品吗?公众可以被视为新闻经济学的客户吗? 《新闻法》尚未对这些进行规定。
洪先生表示,目前没有任何针对报社经营职能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报刊的职能进行规范和区分,将报刊的职能主要划分为宣传职能和经营职能。
有必要将压铸产品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品。这些产品也有竞争、有供求、有价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新闻公众是新闻社的客户。
新闻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关系
研讨会结束时,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阮青林代表信息传媒部感谢各位学者、专家、科学家和新闻机构领导对研讨会的关注、智力贡献以及为研讨会的成功做出的贡献。
阮青林先生认为,新闻社肩负双重职责。一是保卫政权队伍的作用。但除此之外,报刊也是提供公共服务和重要宣传信息的机构。
那么,有什么科学依据来阐明和平衡新闻机构与母公司,尤其是与作为新闻界主要客户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呢?当新闻故事和新闻经济学仍然是一个令人痛心的问题时,它需要有科学依据,以便在提出时能够令人信服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和社会。
阮青林副部长表示:“如果我们不考虑提升革命媒体的水平,其他形式的社会信息很快就会取代媒体的部分作用。我们希望大学、培训和研究机构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许多类似的问题,以便我们能够开展研究项目。”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黄英俊教授肯定道: 新形势下的新闻事业发展是学院开展人才培养、研究课题以及联系国内外新闻界的主要课题之一。 这也是今天召开的关于2016年修改完善新闻法问题的科学研讨会内容的取向。这是新闻事业发展最重要的法律通道,从而根据党的十三大决议“建设专业化、人性化、现代化的新闻媒体”的精神,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保障和促进人民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
活动媒体报道:
越南网报纸: 许多积极的意见促成了2016年《新闻法》的修改
越南共产党报纸: 明确修改补充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依据
首都青年报: 为新闻事业快速发展搭建法制通道
劳工报:近80名专家、记者和律师为修改2016年新闻法献计献策
首都青年报:需要有一个针对重要新闻产品的特殊机制。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2016年《新闻法》共有27项内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不适当规定。
资本劳动报:修改补充2016年《新闻法》以适应现实是必要的。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 修改《新闻法》:需要对“新闻经济”进行新的监管
建筑报纸:2016年《新闻法》修改的科学依据与实践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