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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仇恨犯罪的演讲

星期四 - 2017年9月21日 03:48
2017年9月21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副校长黄英俊副教授及学院教职员工接待并聆听了华盛顿特区警察署Brett A. Parson先生关于美国仇恨犯罪问题的演讲。

布雷特·A·帕森先生在演讲伊始介绍了美国的社会文化背景。美国常被称为“大熔炉”,是一个拥有多元种族、文化、民族和语言的国家。然而,这种多样性也引发了许多冲突,导致针对在上述领域存在差异的群体的仇恨行为层出不穷。由于社会文化壁垒,或是对警察队伍的不信任,他们无法获得与主流公民同等的支持。作为一名警察,布雷特·A·帕森先生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些群体的权利。

礼堂景观

纵观美国历史,颁布了许多法律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并打击仇恨和歧视。首先是1968年的《民权法案》,该法案起诉侵犯他人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的行为;并在受害者参与以下六类活动之一时为其提供保护:入学、维护公共场所/设施、申请工作、在州法院担任陪审员或投票。其次是1994年的《暴力犯罪控制和执法法案》,该法案加重了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族裔或性别的仇恨行为的处罚。1996年的《教堂纵火预防法案》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或族裔对任何有形宗教财产进行污损或破坏。最近,2009年颁布了《马修·谢泼德和詹姆斯·伯德仇恨犯罪预防法案》,旨在应对基于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残疾的仇恨犯罪。值得注意的是,2009 年法案以两名因歧视而死亡的受害者的名字命名(马修谢泼德是同性恋,詹姆斯伯德是黑人)。

布雷特·A·帕森先生举了一些仇恨行为的例子。

从上述法律来看,布雷特·A·帕森先生将仇恨犯罪定义为故意的行为,表达犯罪者基于受害者(群体)身份的仇恨、歧视或偏见。歧视可能发生的领域有很多,从种族、肤色、宗教;到性别认同、婚姻状况、身体残疾、政治倾向……为了说明美国此类犯罪的情况,布雷特·A·帕森先生使用了2015年对5818起仇恨犯罪的7121名受害者的调查结果。其中,59.2%的案件与基于种族、民族、血统的歧视有关;19.7%为宗教歧视;19.8%为性别歧视;1.2%为残疾歧视。警方正是从这些调查中识别出需要保护的人群。

然而,布雷特·A·帕森先生强调,识别和起诉仇恨犯罪并非易事。因为警察必须根据客观事实、情况或相关行为模式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目前已建立了一套标准来判定犯罪行为,包括以下迹象:在事件发生地,受害者与其他群体相比属于少数群体;受害者参与了支持其群体的活动;或来自嫌疑人的评论和声明等指标。为了说明这一点,布雷特·A·帕森先生讲述了一个真实事件,两名嫌疑人被指控抢劫了一名LGBT群体成员的受害者。据目击者称,两名嫌疑人发表了恐同言论,因此他们被认为是出于性别歧视的动机。

演讲结束后,Brett A. Parson先生就一些法律概念的内涵、警察中的仇恨与偏见以及美国反仇恨法律的发展等问题,解答了听众的提问。Brett A. Parson先生通过解答上述问题,阐明了美国法律与任何其他法律体系一样,一直在不断完善,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美。同样,没有人能够完全摆脱偏见,而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现和克服。

黄英俊副教授与Brett A. Parson先生合影留念

作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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