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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新闻法:需要制定关于“新闻经济”的新规定。

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23:24
(PLO)2023年6月10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与信息通信部和河内法律大学联合举办了以“修订和补充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和实践基础——2016年新闻法实施情况总结”为主题的全国科学会议。
胡志明市法律报我们与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培训研究所副所长、研讨会组委会常任委员裴志忠副教授进行了讨论,以更好地了解修改新闻法的必要性以及此次修订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为数字时代新闻业的发展构建框架。
记者:先生,2016年《新闻法》颁布之时,被认为为新闻业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您如何评价这种说法?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可以肯定的是,从1989年《新闻法》到1999年的修订和补充,再到2002年的指导方针,以及2016年《新闻法》的持续完善,新闻活动的监管经历了逐步的积极转变。除了为新闻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条款外,该法还在越南法律和宪法的框架内,对新闻表达的内容和领域进行了规范和界定。
然而,经过七年的运行,在全球化、工业化和国际一体化的影响下,新闻业和媒体发生了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新闻形式,因此,补充和修订 2016 年新闻法的问题变得迫切,需要尽快考虑和调整。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培训研究所副所长裴志忠副教授博士
记者:据他所说,造成这种紧迫感的原因是什么?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对新闻业在新闻方向和管理方面提出了日益高的要求和迫切需求。特别是,科技和现代媒体的飞速发展,对新闻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以确保及时有效的管理,并为数字时代新闻业的发展构建框架。此外,也可能存在一些个人和组织试图利用法律漏洞规避法律以谋取私利的情况。
记者:事实上,2016年的《新闻法》并没有跟上与新闻业类似的许多大众传媒活动的最新发展趋势。您对此有何看法?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没错。2016 年的《新闻法》目前只规定了四种基本媒体类型(纸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报纸),但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大众传媒活动与新闻业类似或相关,并对新闻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例如社交网络、网站、提供信息和视频的国内和跨境应用程序……)。
此外,随着技术融合、多媒体通信、多平台传输(通过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如有线、移动和卫星电视(DTH)进行传输)的趋势,特别是越南国内外网站和应用程序(OTT​​)等基于互联网的流媒体方式的普及,这些新平台比传统方式具有优势,因为它们允许在直播时与读者、听众和观众进行互动。
记者:在互联网这种“无国界”的环境下,新的趋势给媒体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是的,实际上,有些新闻机构会主动开发应用程序(App),自行在互联网上分发内容,或者在国内和跨境社交媒体平台上开设额外的渠道来分发新闻内容(例如在 YouTube、TikTok 上开设频道,在 Facebook、Lotus、Zalo 等平台上创建粉丝页面)。
在运营过程中,跨境平台可能出现不符合越南法律的错误、纠纷或违规行为。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任何单一的法律框架都难以在长期内完全涵盖所有情况。
需要尽快制定关于新闻业新经济模式的规章制度。
记者:新闻经济问题也是许多媒体机构必须关注和面对的问题。您认为在修订《新闻法》时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我认为,在与新闻经济相关的法规中,首先有必要更清晰地重新界定某些媒体机构与其管理机构之间的特征和职能。2016年《新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媒体机构作为创收的公共服务单位运作。”
因此,隶属于国家机关、政治组织和社会政治组织的通讯社属于公共服务单位。而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和研究机构(不隶属于国家机关、政治组织或社会政治组织)的杂志则不属于公共服务单位。因此,本质上,这些通讯社的财务规划机制类似于商业企业,因此需要针对此类通讯社的运营制定单独的规章制度。
记者:我国一些媒体已经开始实行向读者收取内容费用的政策。您如何评价这种做法?
副教授裴志忠博士:内容授权问题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商业解决方案,一种合理且符合新闻业发展趋势的经济模式,帮助新闻编辑室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创造引人入胜的高质量内容以维持运营,并投资于高质量产品。
然而,关于内容费用的收取方式、收取权限以及如何公平收取等问题,都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因此,当前新闻领域的法律法规需要补充相关条款,以促进新闻业新型经济模式的发展,推动新闻收入结构转型和多元化。这将有利于与新型技术基础设施紧密结合的在线新闻内容收费模式的发展。
记者:谢谢您,先生。
《新闻法》仍存在诸多不足。
在研讨会上,河内市信息通信厅副厅长阮氏梅香指出,目前记者在进行新闻工作时,除了使用记者证外,还会使用所在媒体机构出具的介绍信。然而,新闻法尚未明确规定在报道中使用介绍信。
此外,据胡女士称,持牌综合新闻网站和社交网络的运营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而言,只要获得引用这些来源的协议,综合新闻网站在新闻来源数量上不受限制。
与此同时,大多数提供聚合在线信息服务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只专注于利用负面新闻和社会阴暗面,导致在线信息环境扭曲,无法准确反映国家的社会状况。
 
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越南共产党机关报: 明确修订和补充 2016 年新闻法的科学和实践依据。
《青年报》 建立法律框架,促进新闻业的蓬勃发展。
越南网报纸:2016 年新闻法的修订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意见。
劳工报:近 80 位专家、记者和律师就修改 2016 年新闻法提出了意见。
《青年报》对于重要的新闻产品,需要特殊的机制。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2016 年新闻法包含 27 条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并不完善。
河内劳动报:有必要对 2016 年新闻法进行修订和补充,使其适应当前的做法。
胡志明市法律报纸: 修改新闻法:需要制定关于“新闻经济”的新规定。
建筑报:关于修订2016年新闻法的科学和实践基础的研讨会。

作者:据胡志明市法律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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