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8 月 23 日,教育培训部发布了第 885/CĐ-BGDĐT 号正式通告,对第二轮大学招生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
点击此处查看电报全文。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申请和录取过程有序、安全、严谨并符合相关规定,教育培训部要求各学校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即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15日下午5点)公布并接收第二志愿(NV2)的申请。2. 不接受2011年8月25日之前提交的第二志愿(NV2)申请,也不停止接受2011年9月15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的第二志愿(NV2)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