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2010 年 8 月 20 日第 1500/XHNV 号官函,宣布了 2010-2011 学年组织各级官员和公务员会议的计划。
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1.内容+ 听取并讨论本单位2009-2010学年总结报告及2010-2011学年工作方向; + 对董事会关于2009-2010学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10-2011学年工作方向和计划的报告(草案)提出意见; + 选举出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 按本单位在册、有工资、有劳动合同、工作合同12个月以上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选出代表;如余额为1人,则再选出1人;
- 当选人必须获得超过50%的选票,并且没有受到过谴责或更高级别的纪律处分;
- 合同期未满1年的人员可以参加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但没有参加竞选或被提名的资格。
2.时间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0年9月6日至20日举行,已准备好的单位可提前组织。
3. 成分: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校级教职工大会
1.内容+听取和讨论董事会关于2009-2010学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10-2011学年工作方向和计划的报告;+综合各单位对董事会关于2009-2010学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10-2011学年工作方向和计划的报告(草案)的意见;+学校财务状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开展2010-2011学年竞赛活动。
2. 会议参与者+ 当然代表,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学校工会主席、人民检察院院长、学校胡志明共青团书记、学校妇女联合会主席;+ 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
3.时间: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
三、向学校提交的文件
根据上述指示,各单位应在大会召开一周前将本单位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登记表、2009-2010学年总结报告及2010-2011学年工作指示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以便学校领导安排会议出席。大会召开后3日内,各单位应将会议纪要及与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送交工会办公室(E栋P601室)。根据河内国家大学的要求,自今年起,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须于9月30日前结束。因此,请各单位领导按计划在单位组织并指导大会的召开。学校工会宣传部、政治部、学生处配合做好2010-2011学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宣传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