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教授职称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09年教授、副教授职称审议计划的第42/HDCDGSNN号通知。
学校要求各系主任通知所有符合教授、副教授职称条件和标准的系内教师知悉并进行登记。具体时间如下:
- 5月29日:学院教授和副教授职位候选人注册截止日期。
- 6月19日:候选人向国家教授资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申请的截止日期(候选人直接提交申请)。
- 6月30日:候选人向教育和培训委员会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
- 7 月 8 日至 8 月 10 日:教授和副教授委员会审议并认可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标准。
- 8月15日:人民议会向人民议会移交文件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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