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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65/NQ-CP 号决议,发布关于学费退款的公告。

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17:21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宣布,根据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公立教育培训机构2022-2023学年的学费),退还学费。
根据 2022 年 12 月 20 日第 165/NQ 号决议,关于 2022-2023 学年公立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学费,为了继续及时向学生、低收入家庭和处境困难的人提供支持,稳定物价和控制通货膨胀,为经济复苏和发展做出贡献,稳定人民生活;
根据 2023 年 2 月 1 日第 301/QD-XHNV 号决定,关于调整 2022-2023 学年正规本科课程学费;
根据 2023 年 3 月 8 日第 723/QD-XHNV 号决定,关于在 2022-2023 学年根据经济和技术规范调整正规本科培训课程学费;
根据 2023 年 4 月 12 日第 1119/QD-XHNV 号决定,关于调整 2022-2023 学年心理学高质量本科课程的学费;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2023年11月3日发布的第668/TB-KTNN号审计结果通知书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公布以下学生退款金额和方案:
- 退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多收的学生学费。(附清单)
- 学费退款方式:计划财务部将直接向学生退还学费,地点为河内市青春中郡阮廌街336号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E座410室。
- 退款时间:工作时间内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4日。
截止日期过后,学校将按程序把尚未退还的剩余学费存入州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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