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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65/NQ-CP号决议退还学费的通知

星期五 - 2025年3月21日 06:21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宣布,根据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关于 2022-2023 学年公立教育和培训机构学费的第 165/NQ-CP 号决议,退还学费。
根据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公立教育培训机构学费的规定,继续及时为学生、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提供支持,稳定物价,控制通货膨胀,为经济复苏发展和稳定人民生活做出贡献;
根据2023年2月1日第301/QD-XHNV号决定,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普通大学培训项目学费;
根据2023年3月8日第723/QD-XHNV号决定,关于在2022-2023学年根据技术经济标准调整普通大学培训项目学费;
根据2023年4月12日第1119/QD-XHNV号决定,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心理学高质量本科培训项目学费;
根据2023年11月3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审计结果通知第668/TB-KTNN号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现将学生退费金额及方案公告如下:
- 退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多收的学生学费(附清单)。
- 学费退还方式:计划财务处直接支付给学生,地址:河内市春忠县阮厝街336号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E栋410室。
- 退款时间:营业时间内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4日。
在上述期限之后,学校将向国家预算支付未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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