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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学费退款的通知

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06:21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宣布,根据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公立教育培训机构2022-2023学年的学费),退还学费。
根据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公立教育培训机构学费的规定,继续为学生、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提供及时支持,稳定物价,控制通货膨胀,为经济复苏和发展作出贡献,稳定人民生活;
根据 2023 年 2 月 1 日第 301/QD-XHNV 号决定,调整 2022-2023 学年正规大学培训项目的学费;
根据 2023 年 3 月 8 日第 723/QD-XHNV 号决定,对 2022-2023 学年适用技术经济规范的正规大学培训项目的学费进行调整;
根据 2023 年 4 月 12 日第 1119/QD-XHNV 号决定,调整 2022-2023 学年心理学高质量本科培训项目的学费;
根据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2023年11月3日发布的第668/TB-KTNN号审计结果通知书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公布学生退款金额及退款方案如下:
- 退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多收的学费。(清单附后)。
- 学费退款方式:计划财务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学费,地址:河内市青春春忠郡阮廌街336号,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E座410室。
- 退款时间:工作时间内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4日。
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后,学校将把未缴学费上缴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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