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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评论

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6
2013年3月20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召开会议,就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
Góp ý Dự thảo sửa đổi Hiến pháp 1992
关于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评论
2013年3月20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召开会议,就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参与对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的有:党委代表、董事会代表、各单位领导、教授、副教授、党组成员;工会、青年团、学生会和退伍军人协会的代表。范春航副教授(学校政策咨询委员会副主席、前校长)在开幕致辞中强调:越南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培养的先行者,因此,对宪法草案的贡献必须体现社会科学家的先锋作用,为构建一部更加完善、更符合越南实际情况的宪法做出贡献。许多与会者对草案的“序言”提出了意见,认为其篇幅过长、不够简洁,需要重写。黎茂汉副教授认为,“序言”必须明确宪法制定者的立场。在撰写“序言”时,我们应该回顾1946年宪法,继续研究胡志明制定宪法的思想和方法。

其他一些意见指出,宪法草案中某些条款的句式和用词不够清晰含糊。特别是,副教授武光贤博士建议,宪法草案中所有“领土”一词都应替换为“领域”,因为仅使用“领土”一词无法涵盖海域。此外,有意见认为,部分条款措辞过于笼统,不够清晰,例如第42条和第65条。相反,也有意见认为,部分条款过于冗长,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重复,例如第3条、第4条和第16条。这些意见建议对这些条款进行改写,使其更加简洁明了。尤其是在教育问题上,有意见指出,整部宪法中“教育”一词仅出现11次,且仅作为辅助词语出现,并未提及“学校”、“教师”、“讲师”等具体内容。例如,关于宪法草案第42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建议补充:普及教育必须明确规定其涵盖哪些层次……二十多条评论对草案中仍存在诸多不足和局限性的条款逐句逐字地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意见。这些评论还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此同时,学校的许多官员和公务员也直接提交了完整而具体的文件,对宪法草案提出了意见。接下来,学校将继续记录和汇总官员和公务员的意见,并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报告,以推动宪法的修订。

作者:阮杭

 标签:消息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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