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人文社科大学召开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会议。参加对1992年章程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的有党委、董事会、各单位领导、教授、副教授、党支部代表;工会、青年会、学生会、学校老兵协会。范春姮副教授(学校政策咨询委员会副主席、前校长)在开幕致辞中强调: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是培养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先驱,因此对宪法草案的贡献必须体现社会科学家的先锋作用,为制定更完整、更适合越南实际情况的宪法做出贡献。很多评论认为,草案的“前言”太长,不够简洁,应该重写。黎茂汉副教授认为:“《序言》必须肯定制宪者的地位。在撰写《序言》时,应参考1946年宪法,继续学习胡志明制定宪法的思想和方法。

还有一些意见,导致宪法草案中一些条款的句式、用词还不够明确,还存在一些歧义。特别是,武光显副教授提出建议:宪法草案中所有“领土”字眼必须改为“领域”,因为如果只保留领土,就不会包括海域。此外,有意见认为,部分条款写得比较笼统,不太清楚:第42条、第65条。相反,还有很多条款写得过于详细,有很多不必要的重复:第3条、第4条、第16条。有意见建议,应该重新编写,力求简洁明了。特别是涉及教育问题,有意见认为,整部宪法只提到教育一词11次,而且只是作为伴随词,没有任何地方提到“学校、教师、讲师”。或者宪法草案第42条“公民有学习的权利和义务”,有建议指出需要补充:普及教育必须明确规定在哪一级……发表的意见达20余条,对草案中还存在诸多缺陷和局限性的条款,逐字逐句地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评论。意见还对草案提出了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编辑、补充建议。同时,学校许多领导和教职工也直接对章程草案提出了意见,并提供了完整、具体的文件。下一步,学院将继续记录、汇总各级官员、公务员的意见,向宪法修正案起草委员会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