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副校长阮文金教授博士致开幕词
自2018年1月起,越南开始实施《信仰与宗教法》,具体实施细则为第162/2017/ND-CP号法令,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实施《信仰与宗教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该法令由多个科研和管理机构共同讨论制定,其法律内容与上述法律的7条条款相关。事实上,该法令已开始融入我国的社会和宗教生活。

在此背景下,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政治学院宗教与法治研究小组提议组织一次研讨会,研究东南亚国家和越南在实施法律、宗教和信仰方面的经验,从而有助于宣传新法律的积极方面,同时指出在越南实施《信仰与宗教法》时出现的问题。

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董事会代表阮文金教授(学校副校长)高度赞扬了由杜光雄教授领导的宗教与法治研究小组的倡议和作用,该小组积极为完善国家宗教政策的进程做出了贡献;同时,还开展了对《宗教信仰法》在实践中实施情况的研究和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信仰与宗教法》对宗教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迄今为止,越南国家已承认并批准了43个宗教组织的活动登记,这些组织隶属于16个宗教,拥有超过2600万信徒、近5.6万名宗教人士、超过14.5万名宗教官员和超过2.9万个宗教场所。国家机构已批准为超过1.8万人举办神学、教义和教会法方面的培训课程。

《信仰与宗教法》的生效有助于促进依法开展的宗教活动;宗教的良好道德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弘扬。宗教积极参与社会运动、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活动。宗教组织的国际活动也得到促进,有助于凝聚海外越南人及其信仰,共同建设国家。无论是否有宗教信仰,人们都可以在法律框架内享受《信仰与宗教法》带来的积极影响。

本次研讨会有两种方法:一是探讨世界各国,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在实施与宗教生活相关的法律文件方面的方法和经验;二是分析和评估这些法令的内容、实施能力以及在越南当前宗教生活和信仰中的实际效果,以及《宗教信仰法》的初步实践成果和提出的问题。

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分析宗教研究合作的意义;明确宗教研究活动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重点关注宗教研究的当前问题和合作前景,以及宗教法治、宗教信仰法等相关问题;促进宗教研究机构与国家宗教管理机构之间交流分享经验和知识,继续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宗教方针和政策的创新发展。

作者:Thanh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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