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理关于学生信贷资金的决定,每年约有30%的学生将能够获得贷款资金。
这是总理于 2008 年 3 月 25 日颁布的第 319/QD-TTg 号决定中关于根据第 157/2007/QD-TTg 号决定为学生提供信贷资本的指示。
根据总理关于学生信贷资金的决定,每年约有30%的学生将能够获得贷款资金。
这是总理于 2008 年 3 月 25 日颁布的第 319/QD-TTg 号决定中关于根据第 157/2007/QD-TTg 号决定为学生提供信贷资本的指示。
根据该决定,政府将重点筹措约30至35万亿越南盾的资金,设立一个五年学习周期(四年学习,一年宽限)的循环基金,供经济困难的学生贷款学习。总理指示财政部积极筹措资金,为社会政策银行提供一轮学生贷款;社会政策银行负责收回第一轮贷款本金,设立循环基金,用于后续贷款。如果循环基金本金不足,社会政策银行将积极寻求其他资金来源进行补充。
根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职能任务,政府总理还向计划投资部、劳动荣军社会部、财政部,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以及各政治社会组织提出具体任务,以有效落实这一决定。
(根据 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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