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举办了一场以“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涉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治制度和国家机关组织结构的修正案”为主题的科学研讨会。出席此次活动的有大学副校长范光明副教授和国会立法研究所所长丁春草博士。国会常务委员会与国际关系学院、东方学系、越南研究与越南语系以及政治学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了讨论。丁春草博士介绍了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的新特点,例如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之间的关系;政治体制和国家机关改革……尤其是在权力组织方面,丁春草博士强调,此次宪法修正案的根本新点在于明确确立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这也为权力制衡奠定了基础,这是一个在以往宪法中从未涉及的全新问题。丁春草博士还重点介绍了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另一个新要点。丁春草博士提到,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条例草案第二章新增了“人权”概念,这意味着除了越南公民外,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也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尊重和保护。这体现了越南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此外,他还提及了与经济、科学、文化、教育、技术和环境问题相关的其他修正案。丁春草博士指出,对现行宪法实施20年的回顾表明,1992年宪法仍然有效、有价值且具有现实意义。然而,其中也存在一些不再适用的问题,部分内容仍有不足,因此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许多学生提出了与以下问题相关的疑问和担忧:国名是否应该改为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职责、职位和权力是什么?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

丁春草博士与学生们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谈话结束时,丁春草博士表示,他希望这些学生——国家未来的科学家和知识分子——能够为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