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于1945年10月10日签署成立文学大学的法令后,大学教育管理者及时掌握时代教育潮流,并懂得逐步吸收、有效运用,契合国家实际,即八月革命刚刚胜利之时。这从法令中可见一斑。
(1)1945年11月3日国民教育部关于文学大学培养计划及培养方法的规定
(3)值此河内文学大学建校65周年之际,我们试图勾勒出当时大学教育的理念及其融合的愿景,以及这种理念对今天的意义。
1. 培训计划
这时的培养方案确定为10个最基础的科目,因此非常精简。 具体来说是: - 东方哲学 - 西方哲学 - 社会与人类学 - 越文和汉文越南文学 - 中国古代至唐代文学 - 中国宋代至今文学 - 西方文学 - 东西方历史自古代至13世纪 - 东西方历史自13世纪至今 - 地理 要参加上述10个科目中的4个科目的毕业考试才能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今天的学士学位),学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且必须在艺术大学学习至少3年。 第一年学习2个科目,免考试;第二年学习2个科目,参加第一年学习的2个科目的考试;第三年,学生参加第二年学习的2个科目的考试。 如果不及格,可以重考。此为四项毕业考试,学生除听一至两门科目外,还须研究该科目的其他主题,以应付该科目的考试。另外,上述科目是为四个专业而设,毕业于这四个专业者,可获文学学士学位,并分配到高中任教: * 哲学学士学位:本专业毕业后,学生须学习并参加四门科目考试:东方哲学;西方哲学;社会学与人类学;以及历史、汉学、文学或西方文学中的一门科目。 * 越南学学士学位:本专业毕业后,学生须学习并参加四门科目考试:越汉双语越南文学;古代至十三世纪东西方史;十三世纪至今东西方史;以及汉学、哲学或西方文学中的一门科目* 中国文化大学汉学专业。本专业毕业需修读并考试四门科目:中国古代至唐代文学;中国宋代至今;越南越汉文学;历史、哲学、西方文学三门科目任选一门。*中国文化大学史地专业。本专业毕业需修读并考试四门科目:中国古代至13世纪东西方史;13世纪至今东西方史;地理;汉学、哲学、社会学及人类学三门科目任选一门。中国文化大学文学专业学位或中国文化大学文学专业学位证书上均明确注明毕业所需修读的科目。取得上述两类学位之一者,可继续学习,考取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博士学位)。上述课程最初计划分三年实施(1945-1946年;1946-1947年;1947-1948年)。1948-1949学年,课程内容修改了三分之一;1949-1950学年,又修改了三分之一;1950-1951学年,剩余三分之一也进行了修改,以此类推,不断更新培养计划。因此,每年更新三分之一课程的政策,是为了根据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加速新知识的获取和更新而采取的一种思路。遗憾的是,抗法战争爆发,大学文学培养计划被迫中止。
2.训练方法
a/ 讲师的作用 - 学科教授与文学院院长商定课程内容,并提交给大学系主任审批。该规定明确了直接指导教师的个人权利和责任,尤其尊重学科教授的专业素养。 - 学科教授每年只选择一到两个课题进行授课,并确定若干个课题供学生自主研究。至于该学科的其他课题,如果学生打算参加该学科的考试,则需要自行搜索。因此,讲师不必教授该学科的所有主题,而是为学生创造自主研究和探索的机会,如果学生想参加某个学科的考试,他们还必须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显然,该培养机制强调了学生的主动性和自学能力。教师仅起到引导作用。 b/ 学生规定 - 学生在文学院注册时需提交出生证明,以证明其在1945年10月30日之前年满18岁。想要参加考试获得文学士学位的学生还必须提交高中毕业证。这种机制允许没有高中毕业证但年满18岁并希望在文学院学习以拓宽知识面的年轻人仍然能够被录取。 - 学生在教授的指导下学习每门学科至少两年。但如果他们想参加考试获得文学士学位(上述课程中的四个专业之一),则必须学习至少三年。 c/ 大学阶段的考试制度 - 学生不需要学习所有他们喜欢学习的科目,而只需学习四门毕业科目或根据上述专业学习毕业科目。计划参加某一专业毕业考试的学生,除了要听该专业教授讲授一至两个课题并针对教授建议的课题进行研究外,还必须对该专业其他课题进行研究。 - 每次毕业考试包括以下步骤: + 笔试:2篇论文,如果2门科目的平均分达到规定分数的50%,则可以参加口试。 + 口试:回答2个与课程相关问题,并就课程中的一个问题进行讲解(口试20分钟,准备2小时)。达到规定分数的50%即可认定为该专业毕业。 - 要获得大学学位,除了4门考试外,学生还必须参加外语考试。大学文学院教授委员会决定学生可以选择的外语课程。 d/ 博士培养规定 - 已获得文学学士或文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继续学习,参加文学博士学位(现称博士学位)考试。 - 学生(现称研究生)必须注册2个研究课题,经大学文学院教授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注册到学院名册(以免被后人选中)。研究过程中,学生有权更改研究课题。 - 学生必须向大学文学院提交2篇印刷版论文,并向考试委员会报告。第一篇论文必须是以下领域的研究论文:哲学、文学、社会学、历史学或地理学。第二篇论文可以是哲学或文学问题的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学、历史学、地理学的研究,也可以是19世纪前在越南或中国出版的中文或越南语出版物或文件的翻译和阐释。 - 两篇论文须提交大学文学院院长。院长将指派一至两名专业教授审查论文是否符合答辩资格。如符合条件,院长将向大学教育系主任申请签署论文印刷许可。 - 学生须向大学文学院提交每篇论文60份。经大学教授委员会同意后,文学院院长将签署决定,成立由5至7名专业教授和若干名非本院教授组成的论文审查委员会。 e/ 硕士培养规定 艺术大学可以向年龄各异的考生授予艺术硕士学位,前提是考生至少在考试前 6 个月在学校注册,并且可以参加以下 3 个专业之一的硕士学位考试: - 哲学硕士:考生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 提交与哲学、社会学或人类学相关问题的研究论文,并在考试前至少 6 个月获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批准。 + 就论文选定的问题向委员会作出答复 + 解释和讨论哲学家、社会学家或人类学家的一篇文章,大学将提前 3 个月通知考生。 - 历史和地理硕士考生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 提交考生选定的历史或地理问题的论文,并在考试前 6 个月获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批准。 + 讨论考生提前3个月选择并经大学批准的历史或地理问题。但该问题必须超出论文所选主题的历史或地理时间段。+ 回答考生选择的地理或其他史料(古物、金石学、文学)相关问题,该问题需在考试前3个月获得大学批准。- 文学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就考生选择的文学问题提交研究论文,该问题需在考试前6个月获得大学教授委员会批准。+ 考生必须就考生选择的中国、越南或欧美文学的长篇文章进行讲解和讨论,该问题需在考试前3个月获得大学批准。+ 回答考生选择的关于历史和文学的问题,该问题需在考试前3个月获得大学批准。因此,硕士学位授予方式主要基于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学并参加考试,无需上课。培训管理问题体现在论文选题提案必须在考试前至少6个月获得教授委员会的批准;与考生选择的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必须在考试前3个月获得大学的批准。
3. 一些想法
回顾65年前文学院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我们有以下感想:——尽管革命刚刚胜利,但胡志明主席明智地选拔了才华横溢、德才兼备、学识渊博的人才,引领时代教育潮流。由于当时国家资源(设施、资金、人力资源等)的限制,新的培养方案仅限于最基础的学科,重要的是,我们拥有一支能够胜任的教授队伍。
(3)不设置不具备教学条件的科目。——65年前,文学部的大学教育理念强调教师在确定教学主题方面的作用,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学习。同时,学生在学习期间可以自主选择专业,这种学习机制赋予学生高度的自我意识,让他们能够自主制定学习计划和路线图,真正掌控学习过程,而无需承受培养计划的压力。如今,社会人文大学已将培养方式从学年制改为学分制,为学生创造了主动构建学习路线图的机会,并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条件提前或推迟完成大学学业。然而,学生在一个专业中需要积累的总学分似乎仍然很高。我们是否应该继续研究,首先整合基础科目,以减轻目前的学分负担,让学生有时间自学他们所追求的专业课题。当然,学生的自学活动需要院系和学术导师的指导和支持。——文学院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计划和流程进一步肯定了学生的高度自主性。博士生和硕士生没有学习计划。学院会向学生提出研究课题、考试专业,并经学院批准。之后是学生的自学过程,最后是答辩和考试委员会的口试。现在,我们的研究生培养流程要求想要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然而,研究生课程仍然很繁重,有直接相关的主题,也有仅仅扩展知识的主题。因此,学生仍然花费大量时间在课堂上学习系统性的主题,很少有时间进行研究。此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因此他们仍然需要完成机构的工作。或许需要研究将可能的课题整合为一个,减少学分,又或者在研究生课题体系中,需要确定哪些课题需要在课堂上讲授,其余的则由讲师指导研究生研究并提交收获报告。__________
笔记
(1)资料来源:越南共和国政府公报,1945年11月17日第9期
(2)1945年10月10日第45号法令,第一条规定“即在河内设立文学大学”,但“truong”一词被划掉,写成“ban”。目前尚不清楚胡志明主席是否将“ban”替换为“truong”并签署,而没有重新打印法令(这可能不符合他的风格,还是当时的情况要求简洁?)。官方公报也公布了“ban”(参见1945年10月20日第4期《越南国家公报》)。一个问题是,国民教育部(QGGD)在第45号法令之后发布的文件中都写有“文学大学”。例如:1945年11月3日法令,第一条规定:“河内文学大学将教授以下课程:东方哲学、西方哲学……”。该法令还明确规定,希望获得文学院文学学士或文学博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学习和研究计划。(参见:1945年11月17日第9号《越南国家公报》)。1945年11月3日同一天,国民教育部签署的另一项法令也刊登在1945年11月17日第9号《越南国家公报》上,其第一条规定:“大学开设学院班,教授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课程……该班暂时隶属于文学院,由秘书长领导。”由此引出一个问题:如果文学院是胡志明主席签署的,为什么国民教育部后来又颁布法令称其为学校?难道文学院没有资格像学校一样授予从学士到博士学位的学位吗?或者胡伯伯的本意不是想用“禁令”一词取代“学校”一词?让我写下一些担忧...
(3)根据政府委员会的意见,国家教育部长签署命令,任命25名教授到文学大学任教,其中包括:邓太梅、陶维英、高春辉、阮文玄、阮德元、阮孟祥、陈文甲、玖辉勤、吴春耀、陈庆贵、范维谦、裴基、阮廷氏、段富慈等教授和知识分子……其中,参加社会政治课教学的有胡志明主席和范文同同志讲授宪法学,武元甲同志讲授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