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 tức

考虑并提议表彰杰出青年

星期二 - 2013年11月12日 01:24
根据河内国家大学校长关于审议和授予“河内国家大学杰出青年”称号的第3965/ĐHQGHN-CTHSSV号批示,为总结学生、研究生、研究人员和年轻干部在学习、工作、科研和道德修养方面的竞赛活动,迎接政府颁布《河内国家大学法令》20周年(199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0日),大学要求各单位领导根据下列具体内容审议和提出授予“2013年学校杰出青年”称号的建议。

1.校级优秀青年称号:授予在人文社科大学工作、学习的学生、教职员工,年龄40周岁以下,政治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积极为社会工作、班级工作、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做出贡献,在集体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受集体尊敬,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 学习、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年轻面孔:

- 2012-2013学年平均GPA达到3.60以上,该学年无重考或补考,培训成绩优异的学生。

- 家庭情况困难,但具有克服困难精神或模范班/团/学生会干部,2012-2013学年平均GPA为3.20至3.59,该学年无重考或补考,培训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财政部、教育培训部 1998 年 8 月 31 日第 54/1998/TT-LT 号通函和总理 2011 年 1 月 30 日第 09/2011/QD-TTg 号决定中的规定执行,该决定关于颁布适用于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的贫困标准)。

- 研究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3.60或以上,并在国家或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文章。

- 博士生专业科目成绩须达到3.70分以上,并在国内外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文章。

——获得基层以上竞赛战士称号的年轻干部。

b. 这些年轻的面孔都是在地区和国际奥林匹克比赛中获得过官方个人奖项的学生。

c. 青年代表是荣获国家级、部级、中央部门、河内国家大学、省级、直辖市级科研、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一等奖、二等奖的干部、学生。

注:2012-2013学年毕业的学生将不被授予称号。

2. 评选阶段:各单位进行遴选,并将名单(按表格要求)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直接送达政治与学生工作处。

申请材料及名单未按规定时间以正确形式提交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在决定表彰2013年度“校级杰出青年”称号后,学校将继续评选并推荐表彰“河内国家大学级杰出青年”称号,并由河内国家大学校长颁发奖状。

建议各单位负责人重视指导、落实。

下载

拟议奖项示例清单


文章总评分为:0 分(共 0 条评论)

点击评价此文章
[语言_移动]
您尚未使用本网站,单击此处保持登录状态等待时间: 60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