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级杰出青年奖该奖项授予年龄在40岁以下,在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工作或学习的学生、教职员工,获奖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道德品质,拥有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课堂活动、青年团活动和学生会活动,在群体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受到群体的尊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在学习、研究和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的青年:
- 学生在 2012-2013 学年必须取得 3.60 或更高的 GPA,该学年不得有不及格的考试或重修课程,并且品行良好。
- 来自弱势背景,表现出克服困难、追求成功的强烈精神的学生,或优秀的班级/青年联盟/学生会干部,2012-2013 学年平均绩点为 3.20 至 3.59,该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考试或重修课程,且品行优良的学生。
(关于来自弱势背景学生的标准,详见财政部和教育培训部 1998 年 8 月 31 日第 54/1998/TT-LT 号通函,以及总理 2011 年 1 月 30 日关于颁布 2011-2015 年适用贫困标准的第 09/2011/QD-TTg 号决定)。
- 研究生课程的平均绩点必须达到 3.60 或更高,并且至少有一篇文章发表在国家或国际科学期刊上。
- 博士候选人必须在专业科目考试中取得 3.70 或更高的 GPA,并且至少在国家或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两篇文章。
- 获得基层及以上“模拟士兵”称号的青年干部。
b. 年轻面孔是指在地区和国际奥林匹克比赛中获得官方个人奖项的学生。
c. 年轻面孔是指在国家级或中央部委、部门、河内国家大学、省或中央直辖市的科学研究、文化艺术或体育方面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的官员或学生。
注:2012-2013学年毕业的学生将不获得任何奖项。
2. 选拔期各单位应进行遴选程序,并在 20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之前将名单(使用提供的模板)直接提交给政治和学生事务部。
学校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申请和名单。在颁发“2013年度校级优秀青年”称号的决定后,学校将继续遴选和提名“河内国家大学级优秀青年”候选人,并由河内国家大学校长颁发荣誉证书。
我们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重视指导和落实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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