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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并提议表彰杰出青年

星期二 - 2013年11月12日 01:24
根据河内国家大学校长第 3965/ĐHQGHN-CTHSSV 号批示,考虑授予“河内国家大学杰出青年”称号;为总结学生、研究生、研究人员和年轻干部在学习、工作、科研和道德建设方面的竞赛运动,迎接政府颁布《河内国家大学法令》20周年(199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0日),学校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表彰“2013年学校级杰出年轻人才”称号,具体内容如下。

1.校级优秀青年称号:授予在人文社科大学工作、学习的学生、教职员工,年龄40周岁以下,政治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积极为社会工作、班级工作、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做出贡献,在集体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受集体尊敬,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个。学习、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年轻面孔:

- 2012-2013学年平均GPA达到3.60以上,该学年无重考或补考,培训成绩优异的学生。

- 家庭情况困难,但具有克服困难精神或模范班/团/学生会干部,2012-2013学年平均GPA为3.20至3.59,该学年无重考或补考,培训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财政部、教育培训部 1998 年 8 月 31 日第 54/1998/TT-LT 号通函和总理 2011 年 1 月 30 日第 09/2011/QD-TTg 号决定中的规定执行,该决定关于颁布适用于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的贫困标准)。

- 研究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3.60或以上,并在国家或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文章。

- 博士生专业科目成绩须达到3.70分以上,并在国内外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文章。

——获得基层以上竞赛战士称号的年轻干部。

b. “年轻面孔”是指在地区和国际奥林匹克比赛中获得过官方个人奖项的学生。

c.年轻的面孔是荣获国家级、部级、中央部门、河内国家大学、省级、中央直辖市级科研、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一、二等奖的干部和学生。

注:2012-2013学年毕业的学生将不被授予称号。

2. 评选阶段:各单位进行遴选,并将名单(按表格要求)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直接送达政治与学生工作处。

学校将不考虑未按照正确形式和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和名单。在决定表彰“2013年度校级杰出青年”称号后,学校将继续评选并提议表彰“河内国家大学级杰出青年”称号,并向河内国家大学校长颁发奖状。

建议各单位负责人重视指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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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奖项示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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