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内国家大学校长 2013 年 9 月 3 日第 3053/ĐQGHN-CTHSSV 号关于实施大华银行越南学生支持基金为河内国家大学学生提供无息贷款计划的官方批示,大学要求院系董事会通知全日制学生以下内容:
1. 有资格获得贷款的学生
1.1. 首次借款学生——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达到平均及以上;
- 2012-2013学年培训成绩达到平均及以上;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科学研究。
1.2. 对于已获得贷款的学生:已与大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如果保持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并希望在本学期继续获得贷款考虑。
2. 首次学生贷款申请表
- 经公证的文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 - 最近2个学年的成绩单(需确认);对于QH-2013-X课程的学生:经公证的高中成绩单复印件;经公证的2013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学生简历(需确认);
- 申请贷款支付学费(根据基金的表格);
- 其他文件(如有)。
学生将上述文件放入25cm x 43cm的文件袋中,文件袋外面必须有完整的信息(全名,出生日期,学院 - 学校地址,文件清单)。
3.学生第二次及以上借款申请表
- 2012-2013 学年的成绩单(需确认); - 最近一笔贷款的债务收据复印件。
4. 大华银行贷款申请表格提交规定
学校请学生按课程班级提交,以便班委会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前汇总名单(按表格填写)及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经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对于首次借款的学生,学校在收到并审核学生材料后,将向班委会发出《学费贷款缴纳申请表》。逾期未向学校报送名单及申请材料的,视为未参加本项目。
下载申请贷款的学生样本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