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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贷款计划

星期五 - 2013年9月6日 04:13
关于向河内越南国家大学学生提供大华银行越南学生支持基金无息贷款计划的通知。

根据河内国家大学校长 2013 年 9 月 3 日第 3053/ĐHQGHN-CTHSSV 号关于实施大华银行越南学生支持基金为河内国家大学学生提供无息贷款项目的批示,大学要求所属院系董事会向全日制学生通报以下内容:

1. 有资格获得贷款的学生

1.1. 首次借款学生 - 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达到平均或以上;
- 2012-2013学年培训成绩达到平均及以上;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科学研究。
1.2. 对于已获得贷款的学生:已与大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如果保持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并希望在本学期继续获得贷款考虑。

2. 首次学生贷款申请表

- 经公证的文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 - 最近2个学年的成绩单(需确认);QH-2013-X课程的学生:经公证的高中成绩单复印件;经公证的2013年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学生简历(需确认);
- 申请贷款支付学费(根据基金的表格);
- 其他文件(如有)。
学生将上述文件放入一个 25 厘米 x 43 厘米的文件袋中,并在袋子外面写上完整的信息(全名、出生日期、学院 - 学校地址、文件清单)。

3.学生第二次及以上贷款申请表

- 2012-2013 学年的成绩单(需确认); - 最近一笔贷款的债务收据复印件。

4. 大华银行贷款申请表格提交规定

学校建议学生按课程提交,以便班委会整理名单(按表格填写)及学生贷款申请材料,并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前送达学校(经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对于首次借款的学生,学校在收到并审核学生材料后,将向班委会发出《学费支付贷款申请表》。逾期未向学校送达名单及申请材料的,将被视为该单位未参与此项目。

下载学生贷款申请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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