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内国家大学校长关于评选和授予2012年度“河内国家大学优秀青年面孔”称号的第3793/ĐHQGHN-CTHSSV号公函;为总结学生、研究生、研究人员和青年干部在学习、工作、科研和道德培养方面的榜样作用;为评选和授予2012年度“校级优秀青年面孔”称号做准备,校务委员会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按照以下标准和执行进度进行评估:1. 学校级优秀青年面孔称号:授予政治道德品质良好、生活方式健康、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工作、班级工作、青年团工作、社团工作、在集体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受集体尊敬,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和青年干部:a. 学习、科研、工作成绩优异:- 平均学习成绩3.60分以上,该学年无重修科目,且训练成绩优异的学生;- 家境困难但具有克服困难精神或班级、青年团、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平均学习成绩3.20分至3.59分,且训练成绩优异的学生; (困难学生的具体规定见财政部和教育培训部1998年8月31日第54/1998/TT-LT号通知以及总理2011年1月30日关于公布2011-2015年贫困线标准的第09/2011/QD-TTg号决定。)- 考试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且至少在国家级或国际级科学期刊上发表过1篇文章的本科毕业生。- 考试成绩达到3.70分及以上,且至少在国家级或国际级科学期刊上发表过2篇文章的研究生。- 获得基层及以上“学霸”称号的青年干部。b. 在国家级、地区级或国际级优秀学生竞赛或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个人奖项的学生。c.在国家级、部级、中央部门、越南国家大学、省、市级科研、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获得官方个人奖项。注:2011-2012学年毕业生不予授予此称号。2. 组织单位将评选并发送名单(
根据所附表格请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政治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并于2011年11月22日(星期四)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rungnc1@gmail.com。学校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格式或时间提交的申请及名单。请各部门负责人重视并指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