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校长关于授予“2012年度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杰出青年”称号的第3793/ĐHQGHN-CTHSSV号公函;为总结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和青年教职工在学习、工作、科研和道德培养方面的学习和学习成果;并为评选和授予“2012年度大学杰出青年”称号做准备,大学董事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以下标准和实施时间表进行评估:1. 大学级杰出青年奖:授予具有良好政治道德品质、生活方式健康、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工作、班级活动、青年团活动和学生会活动、在群体中享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受群体尊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和青年教职工:a. 在学习、研究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平均绩点(GPA)达到3.60或以上,该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且品行优良的学生;- 来自弱势背景,展现出克服困难、追求成功的精神的学生,或优秀的班级干部、青年团成员或学生会成员,平均绩点(GPA)在3.20至3.59之间,且品行优良的学生; (符合资格的学生是指来自弱势背景的学生,其定义见财政部和教育培训部1998年8月31日发布的第54/1998/TT-LT号通知以及总理2011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颁布2011-2015年适用贫困标准的第09/2011/QD-TTg号决定。)- 专业课程平均绩点达到3.60或以上,且至少在国家级或国际级科学期刊上发表过一篇论文的研究生。- 专业课程平均绩点达到3.70或以上,且至少在国家级或国际级科学期刊上发表过两篇论文的博士生。- 获得基层及以上“模范战士”称号的青年干部。b. 在国家级、地区级或国际学生竞赛或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官方个人奖项的学生。c.获得国家级或部级/中央政府、越南国家大学、省/市级官方个人科研、文化艺术或体育奖项者。注:2011-2012学年毕业生不予授予此称号。2. 组织单位将评选并提交名单(
根据所附模板请于2011年11月22日(星期四)前,将文件直接提交至政治与学生事务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rungnc1@gmail.com。大学将不予受理不符合规定格式和截止日期的申请和名单。各系主任请务必注意并执行此项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