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科学与人文学院主办的研讨会“支持越南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框架的内容导向”正在进行中。
知识产权治理政策框架的五大支柱。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副校长邓氏秋香副教授强调,迫切需要制定政策框架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治理。她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NQ/TW号决议设定了文化产业到2030年占GDP比重达到1%,到2045年达到9%的目标。该决议还要求制定版权法和文化产业发展法,支持企业在数字环境下保护知识产权,并建立以数字资产形式存在的文化艺术产品交易平台。
越南国会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28/2026/QH16号决议规定,文化年度支出必须至少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2%,并允许试点一些特殊和突出的机制和政策。
此外,越南总理第2486/QD-TTg号决定批准了《越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其中明确了10个文化产业,这些产业是指那些结合文化元素、创意、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八项总体任务和解决方案之一。因此,知识产权已被确立为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固有组成部分,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系统且可行的政策框架来支持其治理。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副校长邓氏秋香副教授

副教授阮孟勇博士——基层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越南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政策框架”(CSTĐ.2026.02)负责人,作了介绍性报告。
专家和科学家探讨如何完善政策框架以支持知识产权治理。副教授邓氏秋香博士认为,一件艺术作品、一项设计、一个时装系列、一场表演……都蕴含着巨大的知识产权价值。如果这些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正确的识别、充分的注册和保护、适当的估值、有效的管理以及战略性的商业化,其创造性价值就很容易丧失、被抄袭,并且无法转化为经济和社会价值。
因此,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应着眼于产品创造,更应构建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生态系统,涵盖从创作、权利确立、保护、估值、开发利用、商业化到收益分配的各个环节,以促进创意产业的再投资。这是越南新时代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研讨会上的科学家和专家们基于对2025年前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瓶颈的分析,以及对2025年后文化发展政策体系的评估(该体系已开辟法律框架,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实现了战略突破),提出了一个支持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生态系统结构框架,该框架包含五个主要组成部分:机构、政策和协调机构;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和技术;中介服务和知识产权交易网络;创意知识产权的金融和投资市场;以及创作者和社群网络。
该生态系统以闭环循环的方式运作,并由数字技术平台提供支持。具体而言,在初始阶段,创作者依靠丰富的最新科学知识、宝贵的传统文化遗产以及数字技术平台,以数字或传统形式创造出新的创新知识产权产品。
在建立和数字化阶段,知识产权被整合到数字文化基础设施中,自动分配数字标识符,并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加密。
在估值和许可阶段,知识产权资产将由中介服务网络进行估值,并在数字知识产权交易所上市,用于许可、转让或用作抵押品。
在金融化、再投资和社区利益分配阶段,通过知识产权在金融市场商业化产生的资本将再投资于创造者,而利益将分配给传统的知识拥有社区。
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抵押品
研讨会上专家们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评估,以便它们能够被接受作为抵押品。越南已经制定了相关标准。估值关于无形资产,第37/2024/TT-BTC号通知对此作出了规定,第32/2024/TT-BTC号通知则规定了市场准入、成本和收益的标准。《民法典》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作为出资的资产。第34/2028/ND-CP号法令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列为贷款担保的保障措施之一。
然而,知识产权在实践中成为一种抵押品形式仍面临诸多障碍,例如:缺乏类似交易的市场数据;文化产品的生命周期短,其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品味和潮流,因此难以预测未来的收入潜力;企业尚未完全建立、清点和管理其知识产权,因此难以证明知识产权对收入的贡献;以及市场缺乏专业的经纪机构、交易所和支持服务。


专家和科学家探讨如何完善政策框架以支持知识产权治理。基于此,专家建议规范知识产权估值流程;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发展中介估值和承保机构;将货币估值与基于知识产权的商业评估相结合;建立国家估值费用补贴机制;以及提升估值领域专家的能力……这些都是企业将创造价值转化为数字经济中的投资能力、增长和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对新问题进行“排序”研究
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局长刘黄龙先生强调,需要继续完善政策框架,使其涵盖知识产权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创造、保护、利用、维护和维权。刘先生回顾了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的讨论,指出全球文化产业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率,表明其已成为日益庞大且重要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被认为是该部门的核心支柱之一。因此,知识产权治理也必须置于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核心位置。
据知识产权局局长介绍,知识产权管理本质上是资产管理,具体而言是知识产权管理,涵盖权利的创造、保护、利用、商业化和维权等各个环节。这一环环相扣的活动使得需要研究的政策框架范围较为广泛,并要求整合多种管理工具。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尤为关键。如果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和维权,那么在权利创造和保护初期阶段所做的努力就难以取得成效。政治局和政府近期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也强调了这一点。

知识产权局局长刘黄龙先生主持了研讨会。
因此,刘黄龙先生建议研究小组在政策框架中专门设立一个重要部分,探讨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有效性。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的方向之一是建立数据库,以服务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并应用技术手段尽早识别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局局长委托研究团队继续研究知识产权概念的理论层面,使其符合越南的实践,并确保与国际标准相符。他期望该团队在深入研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概念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个足够标准化的概念,作为未来修订知识产权法的参考。
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是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刘黄龙先生向研究小组指出,为了明确区分估值和评估,估值政策需要在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不限制定价法中已规定的权利。即使有了估值证书,知识产权仍然存在风险,信贷机构在接受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品时需要识别这些风险。因此,将知识产权估值纳入贷款抵押品评估流程至关重要。这是一个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和探索的问题,越南也需要对此进行研究,以制定相应的政策。
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人民报》:该生态系统支持知识产权治理。
人民代表报:寻找解决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方法。
文化报:完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治理政策框架。
越南科技杂志(科技部):知识产权管理:从权利保护到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