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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7月22日零时起,河内市对所有从实施社会隔离措施的疫区返回的人员实施隔离

星期三 - 2021年7月21日 22:34
2021年7月21日晚,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签署并颁发了第16/CD-UBND号批示,关于实施河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措施。

具体来说,自2021年7月22日零时起,所有从根据政府总理2021年7月17日第969/TTg-KGVX号批示实施社会隔离的疫区返回的人员,将在市内集中隔离点组织集中隔离;除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队外,公务人员必须确保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

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制定计划,确保特别是各级政府机关总部和地方医疗机构24小时值班,及时、最短时间内处理所有情况;根据政府总理第16/CT-TTg号指示的精神,主动制定方案并在坊、乡、镇、市区范围内组织演练。

地方还指示基层职能力量、社区防疫小组配合祖国阵线和地方社会政治组织加强社区监测,严密管理和监测从外省市返回的人员。

对于从胡志明市等疫区返回的人员,地方将通过地方广播电台发布公告,明确告知返乡人员信息、名单、返乡日期等,以便群众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其行踪,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同时,做好宣传、提醒,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卫生局局长负责指导河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以及各区、镇医疗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本地区出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所有病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卫生部指示辖区内诊疗机构制定预案,要求卫生部管理的诊疗机构巩固、扩大重症监护室,做好接收和治疗重症病人的准备;培训建立一批具备有创机械通气、体外膜肺氧合、血液过滤等先进重症监护能力的团队,做好培训和支援辖区内其他医院的准备。

该地区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正在积极准备计划、资源、医疗设备、治疗药品清单、消耗品、防护设备和感染控制工作,按照卫生部2021年5月28日第2626/QD-BYT号决定设立重症监护病房,用于治疗重症新冠肺炎患者,特别关注压缩空气系统、中心供氧、呼吸机……,以扩大收治患者的能力,在疫情蔓延和爆发时迅速应对。

各医院应按照卫生部2020年4月22日第2245/QD-BYT号决定的要求,紧急审查SARS-CoV-2筛查检测能力,完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和二级生物安全条件,及时支持SARS-CoV-2病毒检测。
加强对各区、镇、市隔离设施建设计划的检查,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报告,指导落实3万人至5万人隔离应对计划,优先在郊区建设。

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社会政治组织配合基层职能力量加强落实本市疫情防控措施。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要求首都人民严格按照中央和市政府的指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仅在必要时才外出;一旦发现咳嗽、发烧、呼吸困难等症状,应主动联系当地医疗机构,尽快进行采样、检测和筛查。

疾病蔓延的风险很高,每个公民都要是一名战士,每个家庭都要是一个堡垒,携手抗击疫情;此时每个公民的意识和责任都极其重要,要与社区和各级部门一道,下定决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参见第16/CD-UBND号电报全文这里

作者:VNU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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