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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7月22日零时起,河内市对所有从实施社会隔离措施的疫区返回的人员实施隔离

星期三 - 2021年7月21日 22:34
2021年7月21日晚,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签署并颁发了第16/CD-UBND号批示,关于实施河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措施。

具体而言,自2021年7月22日零时起,根据政府总理2021年7月17日第969/TTg-KGVX号批示,对所有从实施社会隔离的疫区返回的人员,在市内集中隔离点组织集中隔离;除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的部队外;公共服务工作确保疾病预防控制的要求和规定符合主管部门的许可。

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并制定计划,确保各级政府机关总部和地方医疗机构24小时值班,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处理所有情况;按照政府总理第16/CT-TTg号指示,积极制定情景并在坊、乡、镇、市区范围内组织演习。

地方还指示基层职能力量、社区防疫小组配合祖国阵线和地方社会政治组织加强社区监测,严密管理和监测从外省市返回的人员。

对于从胡志明市等疫区返回的病例,地方将通过地方广播电台发布公告,明确说明返回本地的信息、名单和日期,以便民众和当局密切监测他们的行踪,最大程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提醒和严厉处理。

卫生局局长负责指导河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以及各区、镇、市医疗中心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该地区所有出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疑似SARS-CoV-2病毒感染症状的病例的采样和检测。

卫生部指示辖区内医疗诊疗机构制定计划,要求卫生部管理的医疗诊疗机构巩固、扩大重症监护室,做好接收和治疗重症患者的准备;培训并建立一批具有侵入性通气、ECMO、血液过滤等先进重症监护能力的团队和小组,随时准备培训和支持该地区的其他医院。

该地区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正在积极准备计划、资源、医疗设备、治疗药品清单、消耗品、防护设备和感染控制工作,按照卫生部2021年5月28日第2626/QD-BYT号决定设立重症监护病房,用于治疗重症新冠肺炎患者,特别关注压缩空气系统、中心供氧、呼吸机……,以扩大收治患者的能力,在疫情蔓延和爆发时迅速应对。

各医院应按照卫生部2020年4月22日第2245/QD-BYT号决定的要求,紧急审查SARS-CoV-2筛查检测能力,完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和二级生物安全条件,及时支持SARS-CoV-2病毒检测。
加强对各区、镇、市隔离设施建设计划的检查,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报告,指导落实3万人至5万人隔离应对计划,优先在郊区建设。

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社会政治组织配合基层职能力量加强落实本市疫情防控措施。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要求首都人民严格按照中央政府和河内市的指示,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指路;当发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主动立即联系当地医疗机构,尽快进行采样、检测和筛查。

疾病传播风险很高,每个人都要是一名战士,每个家庭要一座堡垒,携手抗击疫情;此时,每个公民的意识和责任都极其重要,与社区和各级政府一道,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参见第16/CD-UBND号电报全文这里

作者:VNU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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