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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2023学年起,学生科研成果将折算为同等学分。

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08:35
2022年9月23日,社会科学人文大学校长正式发布第2720/HD-XHNV号公文,关于在学期GPA和累积GPA中添加科研加分,作为考虑奖学金、转入研究生院和转移同等课程学分的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人文社科大学标准培养项目和优质培养项目的学生。

二、学生科研成果加分规定

1.获奖学生科研项目加分将计入该学期平均分及累计平均分,作为奖学金、转研等待遇的考核依据,不用于评定学业成绩或确定毕业名次。
2. 奖励积分计算方法如下:
a) 荣获河内国立大学或教育培训部级奖励:
一等奖:0.20分
二等奖:0.15分
三等奖:0.10分
鼓励奖:0.07分
b) 荣获培训单位级奖励:
一等奖:0.10分
二等奖:0.07分
三等奖:0.05分
如果一个科研项目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则加分将平均分配给参与的学生。
3.学生若获得多个不同级别科研奖励,则仅在最高奖励级别增加一次加分。
4.科学研究工作计入论文或文章;可以替代该知识领域的有条件选修科目,该知识领域将积累在该学期的一般学习成果中;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考虑奖学金、研究生学习和其他福利时予以考虑:
a) 院系理事会进行评估打分(满分10分),决定替代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哪门课程;若科研项目由多名学生共同承担,则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b) 学生有愿望。

三、学期GPA和累积GPA加计科研加分,作为奖学金、研究生转学及同等课程学分转学依据的程序

3.1. 奖学金评定科研加分流程
1- 科研管理处负责在每次各级科研工作会议后将《学生科研成果表彰决定》送培养单位和政治与学生工作处。
2- 政治与学生处根据《关于表彰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的决定》,根据学生科研成果取得时点的学期平均成绩或累计平均成绩加分,并按现行规定考虑为学生提供预算内、外奖学金。
3-培养单位负责与政治部、学生工作部协调,增加科研加分,对有科研成果的学生考虑提供奖学金。
3.2 考虑转入研究生学习
1- 科研管理处负责在各级科研工作会议结束后将《学生科研成果表彰决定》送培养处。
2培养处根据《关于表彰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的决定》,对已毕业、拟转研究生的学生(学生按01表填写申请表),在累计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增加科研加分。毕业成绩单上明确注明“已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可考虑转研究生”。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考虑转研究生。
3.3 考虑转移培训项目中的同等学分
-培养单位根据科研管理处《关于认定学生科研成果的决定》,通知学生考虑转培养方案中同等学分的方案。
- 学生欲转修课程同等学分,须向培训单位提出申请(学生按02表格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 学术顾问负责为学生提供可考虑转移同等学分的适当课程的建议,并签署学生的请求。
- 培养单位根据学生申请,成立学部委员会,负责评估并决定学生在培养专业课程中的学分转换。学部委员会完成评估和评定后,培养单位填写培养专业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并通过培养处报送学院。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材料;培养科学委员会会议纪要;科研成果显著的学生申请转换学分的批复。
- 培训部根据培训单位提出的等额学分转换申请材料,依据学生科研成果加分规定,制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等额学分转换结果认定决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表格 01 和表格 02 附于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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