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廷德教授,博士——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培训部主任
外语只是一门先修科目。
- 刚刚颁布的关于越南国立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新规章(以下简称“规章”)是根据哪些法律文件和越南国立大学教授的具体标准制定的?
制定本大学和研究生培训条例的依据是:政府关于国立大学的第 186/2013/ND-CP 号法令;关于国立大学组织和运作的第 26/2014/QD-TTg 号条例;教育和培训部颁布的硕士培训条例的第 15/2014/TT-BGDDT 号通告。
新规旨在调整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使其更符合越南国立大学的发展实践,加强越南国立大学对各单位培训活动的授权;增强讲师和学员的责任;促进对培训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最重要的是,为继续巩固越南国立大学在发展新的培训专业和学科、新的培训模式方面的先锋地位,朝着提高质量、融合和达到国际标准的方向发展,创造法律基础。
教授,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项大学培训条例的新亮点吗?
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新要点:
第一个某些概念发生了变化。例如,在旧规定中,大学课程被称为“科目”,研究生课程被称为“学分”。现在,大学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统称为“科目”。课程软技能课程被称为其他技能这些名称更加准确、科学,适合信用培训方法。
周一外语仅为选修科目。如果按照旧规定,外语成绩计入整个学期和整个学习过程的累计平均分,那么现在,按照新规定,外语将仅作为选修科目,只计及格或不及格,外语学分将不计入计算总平均分所需累计学分。
专业外语培训(如果包含在培训计划中)和补充技能组科目的培训现在分配给各个培训单位,由其负责研究、选择内容并组织适合本单位需求、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培训。
周二关于成绩提升考试的报名流程有所变更。之前的规定允许学生重考以提高成绩,并可获得最近一次补考的成绩,从而帮助学生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而新规定只允许成绩为D或D+(低于平均水平)的学生重考以提高成绩。因此,学生应重视这一变化,从入学第一年起就更加认真、自觉地投入学习。
周三,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注册18个学分。此前,旧规定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导致学生在学期内随意注册过多学分,容易影响学习质量。因此,新规定也要求学生在注册双学位时认真考虑并承担相应责任。
周四学生从第三学期(大二)起,如果学期平均绩点(GPA)达到2.0或以上(此前规定为2.5),即可注册攻读第二个学位(原称双学位)。此项调整符合实际情况,旨在为学生同时攻读两个专业创造更多条件。
但是,如果学生在两个专业中任何一个专业的成绩不佳,则必须停止学习第二个专业。培训单位必须在每个学期结束后更新学生两个专业的成绩。这项规定比以往更加明确严格,因此学生也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学习目标。
星期五关于标准培训项目与高质量、高素质、国际标准项目之间的筛选和转换:对这些项目中学习的学生进行转换和筛选的分数和要求制定更具体的规定。
周六此外,从其他大学转入越南国立大学的规定也更加明确和严格:其他大学的学生如果想转入越南国立大学培训机构学习,不得是大一或大四学生,平均学业成绩必须达到2.5分或以上,并且必须通过越南国立大学培训单位组织的入学能力评估考试。

首次接受大师级高质量培训
那么,教授,关于研究生培训,新规章有哪些新要点呢?
硕士培养条例中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新点是,越南国立大学(VNU)将首次提供高质量的硕士培养。这源于越南国立大学的实践经验。自1997年以来,越南国立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优秀的理学学士,进而培养出高质量的大学毕业生。这一模式随后在整个行业得到推广(2014年,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大学培养的通知)。现在正是越南国立大学引领高质量硕士培养的良机。
将已积累的学分转换为研究生阶段的学分也是一项新举措。河内国家大学高素质人才培养项目、国际标准项目的学生,在完成至少四个学期的学习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必须获得所在培训单位负责人的书面同意;累计平均成绩达到2.5分或以上;各培训单位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与在读学生一起参加集中学习,且每个学期最多只能注册3个研究生阶段学分),即可注册在相应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中积累学分。此举旨在鼓励高素质人才培养项目、国际标准项目的学生从本科阶段就明确自己是否适合继续在河内国家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
根据新规,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的结构需要进行构建和完善。新规规定,一年半制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需修满45个学分,两年制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需修满60个学分。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越南国立大学已发布指导方针,并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精力在2015年完成相关工作,之后方可开设新的研究生课程。
新规还允许培训单位选择一项大学入学考试,用能力评估测试来代替。
新规允许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如持有符合新规中具体规定的相应外语证书或文凭,则可免除外语入学要求。
与本科阶段一样,硕士阶段的基础外语只是培训项目中的必修课,学生在考虑毕业时需要提供达到培训项目外语水平标准的证明。研究生培训项目中的专业外语课程(如有)由培训机构组织和实施。
关于专业选择、相关专业及其他专业的规定,有新的变化:当大学毕业专业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在大学层面的培养方案中,无论在专业知识模块的内容还是学习时间上差异均小于10%时,则认定大学毕业专业为专业选择、与专业相近的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为专业选择;当大学毕业专业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在大学层面的培养方案中,无论在专业知识模块的内容还是学习时间上差异均在10%至40%之间(专业知识模块的总学习时长、学分或单元数)时,则认定大学毕业专业为与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不同的专业;当大学毕业专业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不属于同一专业组,或大学培养方案在专业知识模块的内容和学习时间上差异均大于40%时,则认定大学毕业专业为非专业。因此,这一新的比例调整方向更为严格。
此外,新规还包含一些更为严格的规定,例如:硕士学习期间不得更改专业;教师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模块的评分;硕士论文答辩的累计平均绩点(GPA)只需达到2.0或以上(而非之前规定的2.5);论文最高分为9分,若学生在导师指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申请单位书面批准,可额外加1分;新规还明确规定了硕士论文审阅过程中若出现抄袭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纪律处分。由此可见,新规在硕士培养管理方面更加严格和具体。博士生需要更积极地参与研究活动,并且必须对自己的论文研究成果具有高度责任感。
- 这项规定在后续阶段将如何实施?培训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方面,教授?
本规定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课程。与论文评审流程、学位认可和硕士学位授予相关的规定,立即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之后进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这两项规定新增了许多要点。培训单位需要及时、全面地向教职工、教师、学生和研究生宣传这两项新的培训规定;组织学校、系、部门层面参与培训管理的教职工以及单位内负责培训活动检查、考核和监督的教职工进行培训。
作者:Thanh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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