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摘要
作者姓名:潘氏欢
论文题目:广南省西江县戈都族关于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习惯法
论文领域:历史
专业:民族学 代码:62.31.03.10
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河内越南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1.论文的目的和研究对象
1.1.研究目的
研究广南省西江县戈都族的习惯法在利用和保护传统及现有自然资源中的作用。基于研究成果,本论文旨在总结当前资源管理的经验教训,为社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研究对象
本论文主要研究广南省西江县戈都族在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的过去和现在的习惯法。
2. 研究方法
为了解决研究目的,本论文采用了以下基本方法:
- 论文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民族志田野调查,使用的工具包括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回顾性访谈、生活故事、半结构化访谈和小组讨论……
- 二手资料综合分析法:该方法用于分析和评估二手文献,例如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著作、前人关于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习惯法专题的研究成果、统计文件、报告等。可以说,前人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构建实施该专题的理论基础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主要结果和结论
3.1.主要结果
- 文献综述表明,对于以社会实践形式存在的习惯法的研究仍然很少——这种习惯法在越南少数民族社区中仍然相当普遍。认为这种习惯法已经消失或过时的观点导致国家在实施资源管理政策时常常忽视社区在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的规则。
- 论文表明,科都族先前形成的关于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的习惯法,在调节村庄社区内外成员关系方面发挥着作用。传统上,这项习惯法建立在有关动植物、土地等丰富的知识基础之上;因为村落制度是最高的政治和社会组织,是建立在“万物有灵”的世界观之上的。这种世界观是指导成员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行为的驱动力。
- 融入统一的国家、国家资源管理机制的出现和国家发展政策改变了研究区域内科都族社区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结构。习惯法从正式制度变为国家法背景下的非正式制度。空间组织、生计和社会的变化改变了当地人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规则。有些规则仍然存在,特别是森林保护方面的规则,但也有一些规则已经消失或丢失。
——面对社区资源管理的趋势、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一体化趋势,地方社区习惯法在融入国家资源管理机构,实现地方社区可持续发展与国家整体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方面,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3.2.总结
- 对于研究区内的科都族社区而言,习惯法并不是僵化的、强加的规则,而是基于“万物有灵”的世界观而形成的行为规范,受到社区成员的尊重和自觉遵守。它也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规则,而是根据一定的历史、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而随时间波动和变化,并且仍然存在于当今社会。这一过程也体现了当地社区的文化转型和适应。
- 在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的背景下,仍然存在一些观点,过分强调自然科学知识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的作用,或过于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甚至忽略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和精神因素。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并已导致诸多不良后果。因此,有必要尊重和认可“万物有灵”的世界观,尊重和承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此言并非宣扬迷信,而是走向基于科学的生态伦理,希望现代人能够以更友善的态度看待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关系,共同保护全球生态系统——地球生态系统。这才是人类为了在宇宙中长期生存而必须追求的感恩自然行为的真正价值所在。因此,习惯法应被视为自然资源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是需要尊重和传承的文化资本和精神价值的源泉。
- 从这个角度来看,有必要实现赋权、提升意识、自我认知以及社区自身发展的过程,因为任何强制或强加都会引发抵抗或对抗。自学、接纳和自愿实践将促进社区内部发展,干预因素应以支持和促进为主,而非僵化地强加。对于居住在上游森林生态系统山区的居民来说,可持续的生计发展离不开森林。有必要通过与森林相关的具体法规来丰富生计活动,使他们既能依靠森林过上稳定而富足的生活,又能维护和保护森林。这对于生活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社区发展至关重要,因为社区本身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系统重要变化的推动者。因此,他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资源的使用和保护,并拥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社区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森林生态系统”的概念需要被更全面地重新理解,群落不应被置于生态系统之外,被视为一个可以被控制、操纵和利用的客观因素,而应被视为生态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是通过技术系统和行为影响自然资源的重要主体。
博士论文摘要
作者姓名:潘氏还
论文题目:广南省西江县科都族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习惯法
论文的科学分支:历史
专业:民族学 代码:62.31.03.10
研究生培养机构名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1. 论文目的与目标
1.1.论文目的
研究广南省西江县科图族过去和现在习惯法在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评估将习惯法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管理的机遇与挑战,以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论文目标
本论文主要研究广南省西江县科都族过去和现在关于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习惯法。
2.研究方法
为了达到研究目的,本论文采用了以下基本方法:
- 突出的研究方法是民族志方法,其工具包括:参与者观察、深度访谈、重访访谈、生活故事、半结构化访谈和小组讨论。这些方法用于收集信息,并核对与论文相关的信息。
- 分析方法、文献综合:该方法用于分析和评估二手材料,例如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著作、前人关于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习惯法主题的研究成果、统计文件、报告等。可以说,前人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构建本论文的理论基础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 主要结果与结论
3.1.主要成果
- 文献综述表明,对于社会实践形式的习惯法的研究仍然很少——这种习惯法在越南少数民族社区中仍然盛行。由于认为这类法律已经消失或过时,国家资源管理政策的制定往往忽视了社区在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的规则
- 论文表明,在广南省西江县传统村庄的背景下,关于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的习惯法在调节村庄内外成员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习惯法依赖于对动植物的多样化知识,以村庄为最高社会政治机构,并依赖于万物有灵论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是成员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行为的驱动力。
- 国家体系的整合和发展政策的实施对地方社会政治经济体系产生了影响。在国家法——正式制度的背景下,习惯法已成为非正式制度。这些变化导致了关于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规则的产生。研究区域内关于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规则的存在表明,习惯法在社区生活中仍然发挥着作用。其中最典型的是保护神圣森林的规则。此外,还有一些规则已经逐渐消失甚至失传,例如限制村庄之间通行范围的规则、工具的使用规则等。
——顺应资源可持续管理的趋势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一体化趋势,地方习惯法在融入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中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旨在实现地方可持续发展与国家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3.2.结论
- 对于研究领域的科都族(Co-tu)而言,习惯法并非强制执行的规章制度,而是基于“万物有灵论”世界观的行为规范,受到族群成员的尊重和遵守。习惯法并非一成不变的规则,它会随着历史、社会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并存在于当今社会。这一过程也反映了当地族群的文化转型和适应。
-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管理,存在一些观点过分强调自然科学知识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尊重经济效益,而较少关注甚至忽视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和精神因素。这种教条主义的观点缺乏实用主义,并已导致诸多不良后果。因此,尊重和认可泛灵论世界观的存在,尊重和认可文化的多样性至关重要。这种观点并非旨在宣扬迷信,而是基于科学的生态伦理,期望现代人类能够更加友善地看待自然,构建可持续的人与自然关系,保护全球生态系统——地球生态系统。这是人类为了在浩瀚宇宙中长久生存而对自然怀有感恩之心的尊严。因此,习惯法应被视为管理自然资源的经验知识,是社群的文化资本和精神价值,值得尊重和维护。
- 从这个角度来看,必须从社区内部力量出发,实现赋权、意识提升、自我认知和发展,因为所有强制和压迫都必然会引发反抗或对抗。自我专注、促进内部成长的自愿实践和干预措施应具有激励性,而非僵化性。对于居住在森林生态系统上游山区的居民来说,发展可持续生计离不开与森林的紧密联系。有必要通过与森林相关的具体法规来丰富生计活动,使他们能够拥有稳定、充足的生活,并有能力保护和维护森林。这对于生活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社区发展至关重要,因为社区本身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因此,他们应该成为森林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拥有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积极行动者。这样,社区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森林生态系统”的概念需要得到更全面的理解,不应将当地居民排除在生态系统之外,成为控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主体。他们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类是通过技术系统和行为影响自然资源的重要主体。因此,为了拥有可持续的生态系统,人们需要采取适当的行动来协调和平衡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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