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海问题引起了众多学术界和公众的关注。有观点认为,研究东海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研究目标。那么,您认为我们研究东海的目标是什么?
不知何故,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强调农业的三大特点——农业、农民和农村地区,却忘记了越南是一个海洋国家。直到最近,主权问题变得非常紧迫,我们才开始重视海洋,并宣布越南是一个海洋国家。显然,我们拥有超过3000公里的海岸线,但我们却背弃了海洋。说到出海的心态,说实话,出海的画面让我深思。从政府投资和扶持民众建造的竹筏、篮子船或铁船,到那些出海必定沉没的船只,我都能想象到它们的存在。看看我们出海的渔船,中国船只高速航行,海水早已灌满我们的船,更不用说还会撞到我们了。
因此,我们研究东海的最大目标是全面、系统、跨学科地了解东海,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主权争端,也关系到生存空间。从地缘战略角度来看,越南已无法向北或向西扩张,只能向太空或海洋进军,但太空资源有限,三角洲已开发殆尽,因此只能向海洋进军。
我们还必须摒弃不了解科学就进行开采、依赖金森林和银海的思维方式,这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为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您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自上而下统一的指导方针和系统性的战略。目前,我们有六七个东海研究中心和研究所,但只有东海研究支持基金和东海研究所(隶属于外交学院)的政策由外交部——国家官方机构——负责。此外,其他所有相关工作都只是科研机构和教学机构的主动举措。因此,或许国家的立场是将这个问题交由外交部门处理。或者,国家是否希望将研究集中于一个机构,以便于管理?我认为,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在东海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设立多个研究中心。而且,由于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应该由科技部负责,而不仅仅由一个政治性质的研究中心主导。
迄今为止,国家在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方面尚未发出明确的信号。例如,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Nafosted Fund)尚未资助任何与东海相关的研究课题。即使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大学也没有鼓励研究生专注于这一议题。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政策缺失、资源匮乏,或者他们认为这个话题可能有点“外交专属”。例如,国家层面的东海会议组织工作仅由外交学院和律师协会负责。河内国家大学若要举办东海会议,必须获得所有相关部委的许可,最终还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此外,国际学者也指出,外交学院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大型国际会议规模庞大,使得他们难以进行深入探讨。
那么,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鼓励东海研究领域的学术自由?
我们必须使东海问题多元化和学术化。如今,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需要众多主体参与,不仅是外交部,也包括学术机构。然而,我国并未鼓励独立学术机构(智库)的发展,而这种模式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发达国家非常普遍。
如果我们已经实现了外交政策多元化,那么现在我们也必须实现东海对话多元化,甚至需要民众的参与。我们需要加强民众的能力建设,包括船舶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使他们能够与国家共同捍卫主权。一旦民众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主权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边界争端和主权争端的解决和维护,需要依靠民众,而不仅仅是海岸警卫队和执法部门。可以看出,我们的渔民在海上捕鱼时仍然缺乏相关知识,仍然会遇到与外国的法律纠纷。例如,最近泰国扣押了我们四艘渔船,印尼也多次扣押越南渔船,原因就是民众不清楚哪些海域属于我们,哪些属于他们,他们对12海里和200海里的概念并不清楚。
一些观点认为,与其侧重于考古和历史等基础研究来证明东海的历史主权,不如优先开展法律研究,以便参与东海争端讨论并“取得优势”。您对此有何看法?
我认为这两种方法都非常重要。第一种方法是由法学家和国际关系研究者主导的,他们侧重于运用国际法来确定主权和管辖权问题。第二种方法则试图在历史中寻找和论证主权,这种方法是由历史学家和文化学家发展起来的。迄今为止,越南可能更倾向于第二种方法,即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来探讨主权问题。
我认为,在研究东海问题时,必须将这两种趋势结合起来,采取跨学科的方法。但在当前背景下,涉及主权问题时,除非有无可辩驳的历史证据,否则国际法层面的争论更为重要。从常设仲裁法院最近的裁决可以看出,历史证据对常设仲裁法院就争议地区作出主权判决并没有决定性影响。常设仲裁法院要求,一个国家若要证明其对某海域或岛屿拥有主权,必须有和平占领和持续开发利用的历史过程,而仅仅证明一个国家在2000年前发现了某海域或岛屿,但并未持续占领,并不能构成主权。例如,中国曾辩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较晚,其对该海域拥有主权已有数千年之久,但常设仲裁法院也驳回了这一历史依据。
您认为我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快组建一支能够实现东海研究目标的科研团队?
东海问题专家严重匮乏,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亟需组织完善的培训工作。必须立即在高中历史教科书中纳入相关内容,并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继续提供系统、深入、客观的培训。应引导一定比例的学生、研究生和研究人员从事东海问题的研究。此外,还必须在高校或相关机构(包括专业大学、地区性大学以及沿海地区)建立若干研究中心和研究所。国家可以从“911工程”、国家教育发展基金或自有资金中拨出专项资金用于东海研究,以便研究生能够出国留学,研究人员能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短期培训课程和博士后研究等。尤其重要的是,要吸引外国专家到科研机构和高校工作。必须建立越南学者与国际学者在东海研究领域的国内外联系网络,特别是促进东海相关跨学科研究的合作。
谢谢你!
来源: http://tiasang.com.vn/Default.aspx?tabid=110&CategoryID=36&News=9933
作者:由秋琼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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