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全体师生、研究生自2020年5月11日起,除体育课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上课。
2. 报名继续进行线上授课的讲师,须确保遵守2020年4月6日第466/XHNV-DT号关于按照教育培训部和越南国立大学规定实施线上授课的官方批示要求。同时,讲师须与学生协商确定教学计划,确保线上授课与线下授课时间不冲突。讲师须将线上授课计划告知培训助理,由其汇总,并于2020年5月16日前提交培训部。
3.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定期关注、掌握和更新本单位教师、学生、研究生疫情信息,如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学院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报告。
作者:乌什